對話救助警犬被拘留夫妻:警方曾向其稱“狗怎樣管得住”

近來,浙江金華的一對夫妻因為“救助”了一條警犬而遭受刑事立案,警方以為,這對夫妻的“救助行為”歸於偷盜。現在,二人正處於取保候審階段。

6月29日晚7時,浙江金華的應程俏和老公在距離多湖派出所約100米處,發現一隻狗正在刨吃廢物。應程俏以為,狗很衰弱可憐,應是流浪狗,於是二人將狗帶回家中,給它洗澡餵食。

但是,7月2日,民警上門把她老公帶走了,以為二人“偷盜警犬”。她隨即前往派出所交涉,也被拘留了。7月3日,二人交錢取保候審。從派出所出來時,又看到那隻狗在廢物堆旁找東西吃,無人看護。

這回夫妻二人回身走了,“懼怕再惹麻煩”。

應程俏曾對媒體說到,在多湖派出所承受處理時,一份“價格鑑定書”上註明他們撿到的警犬名叫“老三”。

但這並不是“老三”第一次被“偷走”。我國庭審揭露網上丁氏父子偷盜警犬一案的庭審視頻顯現,一隻名為“老三”的警犬,在多湖派出所北側路口放風時被父子二人偷走。“老三”是德國牧羊犬,警犬編號為:15015601110101953,多湖派出所15000元從金華市公安局警犬基地置辦,用於治安巡查。最終,法院確定二人犯偷盜罪,判處拘役5個月緩刑7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

現在,應程俏配偶已被立案,案子正在移交檢察院。配偶二人已聯絡律師為其辯解。

對話救助警犬被拘留夫妻:警方曾向其稱“狗怎樣管得住”

應程俏配偶第2次見到警犬

以下是每日人物與應程俏的對話:

每日人物:你是怎樣發現那隻狗的,它其時在幹什麼?

應程俏:我做完月子第一次去漫步,離派出所100多米處,有一排廢物桶,它在刨廢物吃。

每日人物:為什麼想把它帶回家呢?

應程俏:它看起來很瘦弱,很髒,精力萎靡,很餓很渴的姿態。我看它真實不幸,想著假如沒有攻擊性,又需求救助,就帶回去。

每日人物:怎樣把它帶回去的?

應程俏:咱們吹口哨招招手,它就過來了,很接近很溫順。我老公騎著電動車,他託了一下狗前腳,它後腳“噌”一下就上來了。

每日人物:回家後呢?

應程俏:它剛回家,整個臉直接衝到臉盆裡喝水,特別渴,喝得特急;吃了一整個電飯煲的飯,至少吃了4個人的量吧,之後給它洗了澡。每頓餵它葷菜素菜,給它喝肉湯,再加餐一兩個粽子。之後它精力恢復了一些。帶它漫步時,發現它左前腳有點跛。

每日人物:有沒有想過它是警犬?

應程俏:它脖子上有項鍊,項鍊外側沒有標誌信息,也沒有狗牌。洗澡時把項鍊翻開,內側什麼也沒寫,更沒有“警犬信息”。並且其時看到它時,並沒有意識到附近有派出所,它沒有張望主人的動作,周圍也沒人看護它。

每日人物:把狗帶回家裡後,你們怎樣打算的?

應程俏:其時認為狗還很虛弱,就養幾天,等它精力好了今後,拍張照發到網上。假如有主人找上來就還,假如沒有的話就送到我曾經知道的救助站。

對話救助警犬被拘留夫妻:警方曾向其稱“狗怎樣管得住”

二人取保候審保證金

每日人物:民警是什麼時分來的?

應程俏:7月2號正午民警到家裡,說咱們涉嫌盜竊罪,把我老公帶走了。我安慰我爸爸媽媽,這個工作很簡單說清楚的,讓爸爸媽媽幫我看一下寶寶,我馬上去派出所,把工作說清楚就沒事了。

每日人物:你去派出所後發生了什麼?

應程俏:我在多湖派出所招待大廳和民警說話,他們情緒欠好,一口咬定咱們盜竊警犬,“咱們把狗放出去,你把它抱走就是偷啊。”我問他們:“大型犬在街上游蕩怎樣行?會不會傷人,會不會感染疾病?”他們說:“狗怎樣管得住,它要出去就出去嘛。”

每日人物:你為什麼也被拘留了?

應程俏:我其時問,你們警察管不住一條狗嗎。民警就瞪我了一眼,然後問我孩子有多大了,爸爸媽媽有無才能照看。隨後,民警說:“把她拘進去”。我就被拘留了。我和一個男性關在一同,關了12個小時,然後做筆錄,交錢取保候審。

每日人物:做筆錄的時分你和警方都說了什麼?

應程俏:民警說咱們偷狗的根據,就是監控顯現咱們把狗帶走了。但咱們一向不供認這是偷,咱們僅僅看它不幸救助它。

每日人物:後來你們又見到那隻狗了嗎?

應程俏:交錢取保候審後,當我走出派出所時,又看見那隻狗在垃圾堆刨東西吃,它看見咱們還蹭過來,但咱們害怕再惹麻煩就走了。

每日人物:派出所後來還找過你們嗎?

應程俏:昨夜(10月27日)7點,一個不認識的民警到我工作室說,警察是不會平白無故把咱們抓進去的,在接受媒體採訪的時分怎樣說,要想清楚。

每日人物:你們下一步怎樣打算?

應程俏:我現在很有壓力,身邊也有人勸說不要對媒體曝光,但我仍是情願說出來。工作如果只做一半就不做的話,反而說明我心虛。咱們找律師時,有許多律師推脫不情願接手,我現在的律師的定見是,這不屬算盜竊罪,但我感覺,他們(律師)想讓我排難解紛。

每日人物:現在案子發展到哪一步了?

應程俏:公安機關正在收集資料,預備移交檢察院。但沒有收到過立案通知書,也不知道之前對咱們採納強制措施的根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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