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寧集中宣判安監繫統受賄窩案

新華網浙江頻道7月9日電(記者韋慧、裘立華)一個只有二三十名正式人員的地方安監局,3名中層幹部、1名副局長因受賄被判刑,而隨著他們的落馬,一個安監繫統窩案浮出水面。

浙江海寧市人民法院近日集中對海寧市安監繫統窩案的4名被告人進行宣判,海寧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原副局長盧朱平、原行政審批科科長董明祥、原行業監察科科長陳國榮、原監督管理科副科長董建平4人因犯受賄罪,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至七年不等,並沒收財產2.5萬元至3.5萬元不等。

截止目前,海寧市檢察院共立案查處了安監繫統受賄窩案6人,其中包括兩名副局級幹部、4名中層幹部,除以上4人被判刑外,尚有2人正在進一步審查中。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8年,盧朱平任安監局副局長,主要負責單位內部行政事務。2010年,他增加了分管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對海寧轄區內從事經營或者生產的危化企業、煙花爆竹批發零售進行審批。

2010年至2013年,盧朱平利用職務便利,先後非法收受相關企業負責人為了感謝其在行政審批工作中的支持與關照,並與其搞好關係,以“拜年”等名義送的各種財物共計13.06萬元,併為他人謀取利益。

陳國榮被公訴機關指控受賄9萬餘元,2003年至2013年間,他利用其對危險化學品、礦山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安全生產檢查、安全事故處理等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被監管單位或個人為與其搞好關係、在工作中得到關照而送的財物。

2007年春節期間,該市開展打擊非法煙花爆竹的行動,一大批非法煙花爆竹被查獲,不少店鋪被取締。陳國榮兩頭受賄,不僅收受非法經營戶的錢財,在監管中“睜一隻眼閉一隻”,他還接受合法商家的行賄,以達到通過加大“打非”的力度來讓合法經營戶生意更加紅火的目的。

每到春節,4名被告忙於收受各種紅包。不少企業主通過董明祥,將紅包送到了其餘被告人的手中。2006年2月至案發,董明祥非法收受礦山企業、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及經營戶、危險化工企業、安全評價機構等相關人員所送的財物共計14.43萬元,併為他人謀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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