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九原區人民檢察院首例 “沙霸”涉惡案件公開宣判

2018年12月29日上午, 由包頭市九原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白某某,張某等人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告人白某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在九原區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公開宣判。此案系九原區人民檢察院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首例“沙霸”涉惡案件公開宣判。

包頭市九原區人民檢察院首例 “沙霸”涉惡案件公開宣判

2016年12月至2017年10月,被告人白某某在位於包頭市新都市區的富力城小區進行裝修用沙生意期間,為了壟斷經營牟取不法利益,多次糾集被告人張某、李某某、辛某、張某某採用暴力、威脅、恐嚇、打砸等手段,阻攔其他經營者銷售,該小區業主自行購買沙子進入富力城小區,被告人白某某等人在該區域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形成惡勢力。九原區人民檢察院於2018年12月26日對被告人白某某,張某等人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告人白某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出庭支持公訴,在歷時一天的庭審之後,九原區人民法院於2018年12月29日上午對該案進行公開宣判,以尋釁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白某某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李某某有期徒刑3年6個月,張某某有期徒刑1年,張某有期徒刑4年,辛某有期徒刑3年6個月。

九原區人民法院在被告人白某某,張某等人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告人白某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判決書中對九原區人民檢察院指控的五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全部予以採信,五名被告人均當庭表示不上訴,服從法院判決。

九原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首例“沙霸”涉惡案件的公開宣判對有效打擊為非作惡,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的犯罪具有重要意義,九原區人民檢察院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以堅定的態度、必勝的決心,凝心聚力,集中攻堅,積極為掃黑除惡這場營長貢獻檢察力量,做到黑惡必除,除惡務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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