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劉強東的“生死劫”

2018年 劉強東的“生死劫”

一個家有嬌妻,掌管千億帝國,對員工如兄弟的企業家,會性侵“一臉玻尿酸,滿奶硅膠液”的女大學生?如果有可能,那只有一個可能:不可能。

劉強東正在經歷一場“生死劫”!

9月2日,劉強東被曝在美國涉性侵女大學生被捕,京東隨後發佈聲明稱為“失實指控”。

但據明尼蘇達州亨內平郡警署證實,劉強東確實曾被拘捕過後被保釋。該警署還提供了劉強東被拘捕時的照片。至此,劉強東涉嫌在美性侵一事已得到確認。

有過在美國的法律事務經驗的“海派清口”創始人周立波,第一時間對此發表了聲援,並直言劉強東“不會是那樣的人”。

根據周立波在自己新浪微博中的表述,當初自己的保釋金只有5000美元,也沒限制出境,為什麼會演變成今天這麼大的狗血事件?那都是因為,自己身邊出現了一個心理扭曲的壞人,一個敲詐勒索的惡人和一個忘恩負義的小人。

由此,周立波也發出善意提醒,“三人之和可為眾,烏合之眾也!希望你可別碰上這樣的烏合之眾”。

2018年 劉強東的“生死劫”

據報道,劉強東此次奔赴美國,是參加的明尼蘇達州立大學卡爾森管理學院的高級領導力課程。在培訓結束後,劉強東還會見了該校的一些華人創業者代表。議程排得如此之滿,哪有空餘能夠去做另外的事?

京東去澳洲是屬於商務派對,商業的需要。作為京東掌門人的劉強東怎麼可能在這樣的派對上去性侵一個“一臉玻尿酸,滿奶硅膠液”的女大學生?他沒有實力還是沒有資歷或者沒有腦子?能把京東干到這個規模的人肯定不比你我傻,你我都不會幹的傻事,他更不會幹。”

那麼為什麼會遇到這樣的“生死劫”呢?

一、美國法律對性侵有很嚴格的界定。只要女方報警,即使是言語上的挑逗也算是性侵。另外還有身體接觸、性接觸,甚至手指上的動作也被稱為性侵。這要比國內法律嚴格許多,因此在美國實施美人計,可以更容易得逞。

二、劉強東在國外參加活動,更容易得手。在國內,劉強東出去開會,會有保鏢、助理等隨從,加之國內沒人不認識劉強東,他從心理上會十分警惕。而在國外,認識劉強東的人不多。加之劉好酒,很有可能在酒桌上,被人安排了陪酒女,然後“下了蠱”。

三、劉強東在美國被控制,可以更好的打擊京東。由於是美國上市公司,創始人在美國出事,當地媒體會報道。事實上,華爾街、紐約時報等的確紛紛進行了報道。這無疑可以更好的影響京東股價,導致暴跌。這對於打擊並未大規模盈利的京東十分有幫助!

四、某些網紅女藉此炒作,並大量曝光自己的泳裝圖片、寫真,則更是不堪入目、令人作嘔。

據說她還是個網紅,隨便翻了一下她的微博、抖音,不是曬胸就是曬腿,生活照的尺度也大到令人咋舌!

同時還愛炫富曬車。姑且不談這像不像一個大學生的正常作風,劉強東會性侵一個這樣的人,天理難容。

同時,這樣的一個女人是如何進入到這樣的場所,是如何接近劉強東,疑點重重!

2018年 劉強東的“生死劫”

最後,還有個驚人細節,令人恐懼!一個月前轟動全國的疫苗事件,當時,是劉強東第一個站出來暴怒聲討!

數億人力挺劉強東,但這事剛過了幾天,3年前一場性侵案就被翻了出來,當時就赤裸裸把劉強東拉下了水。

而事情的真相第二天才被曝光,是在劉強東的宴會上,一位客人性侵他人,而當時所有人都指向劉強東。

驚魂未定,劉強東再以身試法,這樣的概率幾乎為零。或太過高調,被設局陷害,可能才是這件事的真相!

當然,劉強東被捕已是事實,在美拘捕的照片剛剛也被爆出。但性侵的背後,可能真隱藏著驚人的秘密!

“劉強東涉性侵”十大關鍵問題

問題一:劉強東何時去的美國?

根據網友“一燈師傅”的微博顯示,劉強東疑似本次赴美是參與明大卡爾森商學院的課程。

他微博中表示自己剛剛(9月2日)結束了在明大卡爾森商學院的課程,配圖中可以看到包括劉強東在內的學員合影。據此推算劉強東應該在8月27日之前就已經到達美國。

2018年 劉強東的“生死劫”

問題二:何時被逮捕?

根據明尼蘇達州亨內平縣警察局的記錄顯示,劉強東在當地時間8月31日晚11點32分被逮捕。

2018年 劉強東的“生死劫”

問題三:事件何時曝光?

據豆瓣鵝組的信息顯示,9月2日13點53分已有劉強東被捕的消息流出。

9月2日,15點07分@京東發言人 微博上正面回應此事,稱:劉強東在美國商務活動期間,遭遇到了失實指控,經過當地警方調查,未發現有任何不當行為,他將按照原計劃繼續其行程。

2018年 劉強東的“生死劫”

問題四:拘留了多久?

當地時間8月31日晚11點32分被逮捕,9月1日下午4點5分後被釋放,一共拘留近16個半小時。

注:根據明尼蘇達州法律,在警方正式指控一個人犯罪之前可以收押的最長時間不超過36個小時,警方必須選擇:要麼在36個小時內完成正式指控,要麼要在36個小時的期限內釋放被指控的人,期間警方的調查可以繼續。

問題五:被控何種罪名?

性行為犯罪(Criminal Sexual Conduct)

警方稱當晚以“合理依據”為由逮捕了劉強東。“合理證據”是指警方在接到相關舉報後,進行初始的調查中發現“有合理的證據”顯示,這個人有可能從事了“或大或小”的犯罪行為,並且,這樣的證據讓警方認為,“有必要進行逮捕收押和審問。”

注:因為明尼蘇達州的法律,不像其他州將性侵明確區分是強姦還是性騷擾,目前網上顯示的“criminal sexual conduct”實際上分為五級,最高級為使用武力威脅對方發生性關係,最低級別可能只是語言不恰當,所以最高可能被判三十年,最低可能不超過一年,罰款不超過3000美金。

問題六:為何能被保釋?

保釋是調查方的決定。劉強東是週五被捕,在沒有正式起訴前,本可以一直將他拘留到週二。調查方和警署決定不需要在調查的同時拘留他。

明尼蘇達州警察發言人:我們很清楚劉先生的財產和能力。我們有自信如果將來有需要的話,會進行這方面的溝通。

注:上週末是法定假期,然後週一(9月3日)是美國的“勞動節”(laborday),警方和檢方都處於放假狀態。對於需要進一步調查取證,非惡性的案件,可能會採取先允許被指控人保釋出去,等稍後再展開調查。

問題七:現在案件狀態?

“獲釋等待接受傳喚”(Released Pending Complaint),目前還沒有人正式提出投訴(法律意義上的)。

警方稱將繼續調查本案,且調查沒有時間範圍。

注:明尼蘇達州的追訴期最高長達9年,這期間隨時可以起訴。 (警方回覆:劉強東可自由出入境)

問題八:能否出境?

他沒有被限制出境,他可以去任何想去的地方。警方將繼續調查本案,且調查沒有時間範圍。

明尼阿波利斯警察局發言人:“在被警方釋放後,目前他的個人行動自由並不受到限制,他可以離開明尼蘇達州,也可以離開美國,但並不代表他是無罪的,他在被警方聯繫的時候需要進行配合。”

問題九:創造101選手王晴是中間人?

9月2日,網傳劉強東在美國涉嫌“性侵”被捕,創造101選手王晴疑為中間人。隨後王晴經紀公司發聲明否認,稱王晴雖通過京東管培生考試,但放棄進入京東工作的機會,與劉強東並不相識,也不認識事件中的女大學生。

問題十:現在有誰聲援了劉強東?

答案:周立波。

讓事實和法律說話

2018年 劉強東的“生死劫”

京東公司發表的聲明稱,劉強東受到了“失實指控”,經過當地警方調查,“未發現任何不當行為”。京東最新的消息說,劉強東已經回到中國正常開展工作。與此同時西方媒體報道說,明州警方表示,調查“仍在進行中”,警方“不知道是否會正式起訴,因為調查仍未有結論”。

這件事已經對京東的形象產生負面影響,如果劉強東最終被定罪,將進一步考驗京東是否有能力保護它的運行不受高管個人負面信息的拖累。

2018年 劉強東的“生死劫”

美國法律被認為是世界上最周密也最複雜的體系,在有些時候,這個體系還被懷疑“武器化”了。不時會有外國人栽在美國法律上,最著名的例子之一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前主席卡恩曾被廣泛視為2012年法國總統大選的熱門人物,但他於2011年在美國被以涉嫌性侵短暫逮捕,後獲釋,但其政治前途就此完結。

劉強東的事情還沒有結論,但它已經給中國企業家和其他經常赴美的人敲響了警鐘:在美國這樣的“自由社會”,他們除了謹記一般性的遵紀守法,還需增加一份不熟悉當地法律和社情的警惕。既要敬畏法律,又要防範風險。

這件事尚無結論,但已經成為全球性大新聞,更是在中國刷屏。我們根據已有信息增加幾點評論:

第一,京東是中國最有希望的互聯網科技公司之一,無論劉強東涉嫌性侵的事情如何發酵,都不應影響京東的運營和發展。任何民營公司的起步都是一個或幾個人的作品,但它走到引領者的位置時,它就成為了社會和時代的產物。冷靜分析,此事對京東的衝擊應當是有限的。

第二,一段時間以來,涉性的指控不斷出現,每一起調查都應當堅決以法律為準繩,被證明有錯者需承擔相應的法律及道德責任。與此同時,我們主張,這樣的指控不應帶有任何政治鬥爭目的,也不應夾雜任何商業競爭目的,同時它們不應成為一場“運動”。總之要防止這類指控變成某種“鬥爭方式”,最終損害公眾利益。

第三,這類指控涉及的人影響力越大,越轟動,其對被指控者個人之外的連帶衝擊也將越大。在西方,社會將個人損失與公共利益損失進行切割的能力相對比較強,中國社會也應逐漸加強這種能力,讓個人的事情個人去承擔,公共事業則應有能力止損。因為公共事業本來就比個人性情穩定,也有更多的規律支持,一個人犯錯,就讓他所從事的事業跟著陪葬,這未必符合公眾的利益。

法律是無情的,道德也不是可以隨意踐踏的,任何人觸碰了這兩條高壓線,必然付出代價。至於一個人是否真的觸線了,是否有人在個別情況下設計了針對某個人的陰謀,則要由法律來最終釐清。在法律做出清晰裁定之前,任何有傾向性的延伸指控都應保持克制,這樣的剋制是中國社會必須逐漸完善的理性。

劉強東事件到底是怎麼回事,現在應當只有法院和兩名當事人能夠提供相關的事實性信息,其他各方都不應當試圖對事件進行定性。希望中國輿論場能夠做到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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