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批內幕交易是毒瘤 華僑城、陽光股份等相關人員被處罰

本報記者 王登海 北京報道

近日,證監會依法對6宗內幕交易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其中涉及房地產企業的有華僑城和陽光股份。

證監會的通報顯示,華僑城高管朱德勝系“華僑城西部投資取得曲江文投51%股份並使曲江文旅(600706.SH)實際控制人變更”“華僑城集團收購西安飲食(000721.SZ)21.04%股權並使西安飲食控股股東變更”等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其在內幕信息敏感期交易“曲江文旅”股票和“西安飲食”股票。證監會依法對朱德勝內幕交易“曲江文旅”“西安飲食”案作出處罰,沒收其違法所得39792.82元,並處以79585.64元罰款。龍英系“陽光股份實際控制人擬變更為京基集團”和“陽光股份購買京基集團資產”等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其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交易“陽光股份”股票,證監會依法對龍英內幕交易“陽光股份”案作出處罰,對其處以20萬元罰款。

天眼查信息顯示,朱德勝系華僑城集團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華僑城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監事,華僑城官方文章中,朱德勝還擔任華僑城集團督察審計部總經理。

不過,華僑城方面沒有明確回覆朱德勝的任職情況,只表示,朱德勝在內幕信息敏感期交易股票屬個人行為,處罰決定以證監會公告為準。華僑城集團將依規對其進行處理。

據媒體報道,涉及陽光股份案件的涉案人員是京基集團副總裁。

除了上述案件外,此次證監會處罰的還有韓雁林內幕交易“現代製藥”案、何邦建內幕交易“華聞傳媒”案。

對於此次通報的內幕交易案,證監會還表示,內幕交易違法行為是毒瘤,嚴重侵蝕資本市場健康肌體,嚴重損害證券市場“三公”原則,侵害廣大投資者對上市公司信息的知情權,必須予以堅決打擊。證監會將繼續強化監管執法,嚴厲打擊內幕交易,維護證券市場秩序,切實保護廣大投資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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