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執行不再難!最高法審委會專職委員劉貴祥解讀

新華社北京10月24日電 題:從治標到治本 讓執行不再難——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劉貴祥解讀“基本解決執行難”

新華社記者羅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解決“執行難”工作情況的報告》24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基本解決執行難”的目標能否如期實現?如何讓人民群眾告別“執行難”?新華社記者就相關問題採訪了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劉貴祥。

記者:最高法2016年提出用兩到三年基本解決執行難,併為此定下“四個90%、一個80%”的目標,目前來看進展如何?

劉貴祥:“基本解決執行難”的核心指標是: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內實際執結率不低於90%;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合格率不低於90%;執行信訪案件辦結率不低於90%;全國達標的法院不低於90%;近三年執行案件的整體執結率不低於80%。

全國法院打響“基本解決執行難”戰役以來,各級法院幹警兢兢業業地堅守在工作崗位和執行前線,決戰決勝執行難。目前,“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全國接近90%的法院已經達到或者即將達到設定的核心指標。

對於極少數可能未達到指標要求的法院,我們將對相關人員追究責任,並責令限期整改並儘快達到指標要求,將“基本解決執行難”這場戰役進行到底。

記者:“基本解決執行難”,是否如字面上所理解的,所有的案件都可以順利得到執行?

劉貴祥:如果被執行人經法院窮盡手段後確無財產,或雖有財產但在已被全部抵押且無剩餘價值的情況下,對於普通債權人而言也相當於無可供執行的財產,這類案件就是“執行不能”案件。

這些“執行不能”案件,有的是被執行企業債臺高築、瀕臨破產,有的是交通事故糾紛、人身損害等侵權賠償類糾紛中被執行人自始就財力有限甚至“家徒四壁”。這種情況下,除了按照法律規定裁定終結執行的以外,法院依法可以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必須強調的是,終結本次執行程序不意味著放棄執行。5年內執行法院每隔半年時間都會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一次被執行人的財產,對於符合恢復執行條件的,將依職權主動恢復執行。同時,按照有關規範要求,建立終本案件數據庫,進行專門管理,全程留痕,接受社會及當事人監督。

記者:我們發現有不少黨政機關、公職人員也上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於這種情況,法院有沒有特殊照顧?

劉貴祥: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中央政法委的直接部署和統一協調下,最高法集中開展涉黨政機關執行積案清理專項行動,建立定期通報制度,將涉黨政機關案件清理情況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範圍,促進黨政機關帶頭履行生效判決。目前黨政機關為被執行人的案件已執行到位金額480億元,實際執結率超過80%,遠高於一般的被執行主體。但是實踐中,仍有少部分黨政機關因各種原因,未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

人民法院在基本解決執行難戰役中,對於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黨政機關、公職人員,採取提請上級分管領導協調督辦、向上級單位或主管部門發出司法建議等多種方式,敦促其積極主動履行義務,同時聯合組織部門、監察委等部門採取措施,對拒不履行義務的機構和人員予以黨紀政紀懲戒。對具有司法解釋規定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各級人民法院依法將其納入失信名單,進行相應信用懲戒,並向社會公開曝光。對於被納入失信名單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對其擔任公職,職務晉升,擔任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進行限制。

從目前情況看,涉及黨政機關的案件執行到位比例還是要遠高於其他一般主體作為被執行人的案件,到今年年底,將實現實際執結率達到90%。也就是說,以黨政機關為被執行人的案件,絕大多數申請執行人可以實現自己的合法權益。

記者:人民法院曾經多次開展解決執行難的集中行動,這次基本解決執行難戰役會不會像以往一樣,行動一結束問題就捲土重來?

劉貴祥:執行難問題在20世紀80年代就已出現,人民法院在三十來年的時間裡針對這個問題陸續採取了許多舉措,開展了多次行動。但執行難這個帽子不僅沒有摘下來,在一段時期內還有愈演愈烈之勢,社會各界反映強烈。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為解決執行難創造了前所未有的政治環境與法治環境;黨和國家大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加之現代科技的快速發展,為解決執行難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歷史機遇和科技支撐。各級人民法院抓住機遇,順勢而為,持續發力,我們有基礎和條件解決執行難。

執行難成因複雜,涉及面廣,每年有幾百萬件新的執行案件湧入法院,還會出現各種複雜疑難的情況,關鍵是要使執行難成為個別現象,執行不難成為一般現象。這次基本解決執行難是一個階段性目標,而並非最終目標。通過這場攻堅戰,一方面,清理大量的歷史性積案,極大化解執行案件存量,解決人民群眾當前最不滿意的突出問題,使執行工作進入一個良性的循環狀態。另一方面,在治標的同時,注重治本和長效機制建設,革除各種機制性積弊。

事實上,這些年來,最高法保持定力,義無反顧地建立執行信息化體系,建立全國統一的案件流程節點管理平臺、執行查控系統、財產評估系統、網絡拍賣系統,這是基礎性、長效性工作,是為建立長效機制鋪路架橋。

當然,我們還會有下一步工作規劃,來鞏固這次攻堅戰來之不易的成果,並向黨中央提出的“切實解決執行難”的目標繼續邁進。總的來說,我們有理由有依據對這次攻堅戰目標的實現充滿信心,對徹底解決執行難同樣充滿信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