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鼻祖Zopa:那个梦想腾飞的年代

伦敦,作为世界三大国际金融中心,在这里诞生网贷鼻祖Zopa也不足为奇。我始终相信,任何一个成熟的行业都应该对应一定的客观环境氛围,像中国很多没有这种环境的网贷平台,在我看来,都是在玩火。一直无法理解网贷能在中国遍地开花这个事情,难道随意搭个网站,做个APP就可以做网贷吗?

纵观其他世界一线网贷平台也都诞生于一个国家金融最发达的城市,Lending Club(全球第一家上市网贷平台)诞生于旧金山,Prosper(美国第一家网贷平台)诞生于旧金山,那些没有金融环境的网贷平台,不是梦想,那是泡沫,那是食人花,那是披着普惠金融的恶狼!

网贷鼻祖Zopa:那个梦想腾飞的年代

如果说网贷史上最华丽的创始人团队,那非Zopa莫属。全部创始人都金融背景出身,其中6位创始人的身份更能让人明白它能至今存在的原因,他们出自全球最大在线网络银行Egg,这些使他们更明白安全、风控对于一个网贷平台的重要性。回过头,我们来看看国内网贷平台创始人都是些什么人物?刚金融院校毕业在投行干出一点小小业绩的基金经理?或是在互联网行业干过多年一直寻求业务变现的老板?而更多是披着羊皮的淘金者。

回到现实,我们来看一下网贷(P2P)的定义什么?P2P是英文person-to-person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是一种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模式。这里面有三个关键词:个人对个人、小额资金、民间借贷,我们来一一说一下。

个人对个人。这其实是一个非常泛的概念,比方说个人对法人代表,那这个也算是个人对个人吗?算,然而这是一个不平等的关系,因为法人代表本身就是一个具有高风险性的个人,没有谁能保证生意只赚不赔,如果所属企业本身又是夕阳行业,在加上国家政策影响,那这风险可以说是大于炒股的,毕竟网贷平台没有投行那么完善的体系模式做保障。

小额资金。国家对借款人有明确规定,自然人在平台借款金额不得超过20万元,出借多个平台不得超过100万元,法人代表在平台借款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出借多个平台不得超过500万元,至于每个平台对借款人的管控,那真是只有各个平台自己知道。在这里我想说的是投资人,似乎没有一家平台对投资人投资金额做过多限制,有限制的也是出于商业策略做饥饿营销。为什么要限制?因为你根本不知道这个人拿什么钱来投资,这些钱对于他的意义是什么,一旦平台出现大面积逾期,那真是人间地狱,直接影响到社会安定。

民间借贷。国家对民间利率有明确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但前提是网贷平台不违法法律及行政法规,一旦违法,将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当然,国家还是积极维护人民的利益,比如近日在北京成立了北京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北京市内应当由基层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特定类型互联网案件。

网贷鼻祖Zopa:那个梦想腾飞的年代

古往今来,任何变革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古有百家思想争鸣,今有千家网贷图存,”每一场变革都必然有流血牺牲,黑暗过后,必将迎来新的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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