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楼下业主房屋被水淹,谁该担责?

在单元房的使用过程中,经常会发生楼下的业主房屋被水淹的情况,找物业物业不管,找上面的业主,业主说是开发商的管道质量问题,那么这个责任究竟应该由谁承担呢?

「法律咨询」楼下业主房屋被水淹,谁该担责?

对此,从《物权法》中可以找到相应的依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如果说更具体的则为建设部《关于印发〈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通知》(建房〔 1998 〕第 102 号):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住宅的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都有一定的保修期,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因建筑质量发生漏水事故而造成损失,应由建设单位来承担责任;超过了保修期建设单位不再承担责任。如果是因为楼上业主装修或使用不当导致漏水而造成楼下业主损失,不管是否在保修期内,楼上业主都应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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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在小区的服务范围限于公共区域,服务范围包括:公共区域的保洁、公共秩序维护、绿化等,对涉及到业主的私人空间,除有特别约定,物业公司是没有管理权的。上、下水管发生漏水大都发生在业主房屋内,物业公司不可能了解业主的房屋使用情况,有些虽然不是业主原因造成的,但由于房屋所有权归业主所有,因此物业公司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是不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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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业主房屋被水淹后,需要先对漏水原因进行分析乃至申请对因果关系鉴定,若是因房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引起,在保修期内,受损害业主可要求开发商对漏水房屋进行维修,并赔偿业主因此造成的损失。若开发商不负责时,楼下住户王先生可到住建部门投诉,或将开发商起诉至法院。若是楼上业主因自家原因造成漏水,楼上住户应及时查找漏水原因并进行维修,还应当就其不当行为给楼下住户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新房,这里把保修的期限给给大家说一下:《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就明确,正常情况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和最低保修期限分别是:屋面漏水,保修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保修1年;保修期从房地产开发商将竣工并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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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业主房屋进水究竟应该找谁 (多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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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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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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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楼上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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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找以上三方协商,乃至按照侵权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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