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非法集资」以国外证券市场上市名义非法集资案

「远离非法集资」以国外证券市场上市名义非法集资案

导语

当前有很多以投资理财为名的非法集资活动,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华商基金积极响应北京市证监局以打击非法集资为主题的投资者权益保护专项教育活动,以期帮助投资者认清非法集资的风险和危害性,希望投资者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为财富保驾护航。

「远离非法集资」以国外证券市场上市名义非法集资案

上一期分享了以私募基金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案例,这一期,小海螺给大家介绍的是两则以国外证券市场上市为借口实施非法集资的典型案例。希望大家能擦亮双眼,要在正规的证券经营场所和经营机构依法认购和转让股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美国第一联邦”非法经营案

2006年,犯罪分子钱某等人成立“美国第一联邦北京代表处”,并与西安交大长天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以1276万元收购交大长天39.88%的股权,每股作价1.6元。同时,其在北京多次召开投资说明会,声称交大长天股票将在美国上市,投资可获得近10倍的高额回报。在多番劝诱下,100余名投资者分别以7到1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了交大长天股票,涉案金额约3000万元。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将上述39.88%的股权予以冻结。2008年,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对此案做出判决,判处钱某等人犯非法经营罪。

陕西杨陵亨泰案

2005年,陕西杨陵亨泰绿色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宣称其股票将于新加坡上市,承诺每股价格不低于3.6元,并以该公司证券部的名义向公众销售股票。至案发时,该公司共向363名投资者以2元至3.6元不等的价格销售股票,金额累计达780余万元。2008年,西安市碑林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判决杨陵亨泰公司及其法人代表陈某犯擅自发行股票罪。

「远离非法集资」以国外证券市场上市名义非法集资案

小海螺

「远离非法集资」以国外证券市场上市名义非法集资案

之所以这些案件能屡屡得手,还是有贪念在作怪。不过,这些打着“在外国上市”的幌子来牟取非法利益的公司,确实是太有欺骗性了!尤其对于很多不太了解情况的投资者而言,能“低价买入原始股”简直就跟天上掉馅饼一样!

从世界范围来看,非上市公司的证券交易是要受到严格审查的,并且需要通过专门设立的机构进行操作。而类似上述案例的“原始股交易”在各方面都存在明显的漏洞,十有八九都属于非法集资的范畴。大家一定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当遇到判断不准的问题时,应及时联系当地证监部门或沪、深交易所投资者服务部门进行咨询!

如果真的不幸遇到了非法集资可疑案件,也要尽快向证监部门举报或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及时整理保管好手头所有证据材料,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积极配合调查。最后,还是希望大家都能抵制诱惑,远离非法集资的侵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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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及版权声明:文章案例素材来源于中国证监会官网,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文中图片来自华商基金员工作品,转载请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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