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已有人被坑!搶票“加速包”慎用!

「警惕」已有人被坑!抢票“加速包”慎用!

<strong>廣州普法

春運搶票季已經拉開序幕,不少搶票軟件都提供了諸如“VIP加速包”、“好友助力”等搶票服務,號稱能夠“優先出票”。<strong>“加速包”真的能加速嗎?類似的服務能幫大家搶到票嗎?

「警惕」已有人被坑!抢票“加速包”慎用!

最近,朋友圈裡有人為了搶到春節回家車票,發出某些第三方搶票軟件鏈接求助力。顯然,第三方搶票軟件想通過這種方式來推廣自己。除此之外,這種軟件還通過銷售搶票加速包來賺錢。可見2019年春運火車票難買,再次給了第三方搶票軟件趁火打劫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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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名思義,所謂加速包,就是一種可以提升搶票成功率的輔助手段。據說,加速包越多成功率越大。但某網站客服稱,購買加速包後並不能保證買到車票。這涉及兩個問題:<strong>推廣加速包時有沒有誇大實際效果?如果搶票不成功旅客能否及時拿到購買加速包的退款?

對那些通過社交軟件分享鏈接任務來獲得加速包的旅客來說,一旦搶票不成功,等於之前的努力白費了,而第三方搶票軟件則達到了推廣自己的目的。可見為了拿到一張回家的車票,部分旅客只能去碰運氣或者只能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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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strong>一名大學生在使用加速包後只買到了始發站車票,為此多花了許多錢,有種被坑的感覺。這說明旅客使用加速包搶票並不能最大化地保障自己利益,而是有一定風險。從這個角度來說,旅客最好別選擇第三方搶票軟件去購票,同時要謹慎購買和使用搶票加速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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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值得注意的是,<strong>某些加速包還變成了“侵權包”。有旅客反映,“在購買天津到北京的火車票時,即使當時票量非常充足,在結賬的時候它仍默默給我勾選了20元錢加速包。”<strong>由於默認勾選地方非常隱蔽,旅客一直到付款成功那一刻才注意到,而這涉嫌侵權。

眾所周知,默認勾選是近年來保險、酒店、租車業常見的一種侵權現象,而今默認勾選又隱藏於購買火車票環節,在旅客不知情的情況下,強行讓旅客購買並使用加速包,這種行為侵犯了旅客多種權益,理應嚴加整治。

去年1月,部分手機應用軟件因為默認勾選等侵犯用戶權益問題,被工信部門約談。<strong>而第三方搶票軟件默認勾選加速包,問題同樣很嚴重,既損害了旅客知情權又增加了旅客經濟負擔。對此,旅客應積極維權,有關部門也應依法追究第三方搶票軟件的責任。

默認勾選加捆綁銷售,既違反<strong>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還違反了1月1日起實施的<strong>電子商務法,後者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將搭售商品或者服務作為默認同意的選項”。有關部門應根據電子商務法第七十七條開出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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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旅客急於買到回家車票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最好別選擇第三方搶票軟件以及使用加速包購票,因為搶票一旦不成功,既浪費時間又浪費好友助力;即使搶到車票,也不排除權益被侵害。

<strong>所以,乘客還是優先選擇鐵路官網購票,以免掉進第三方搶票軟件的套路或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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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近日鐵路官網啟動“候補購票”新功能後,增加了旅客成功購票的幾率。不過,鐵路官網也要進行反思,如果鐵路官網能有效阻止第三方搶票軟件搶票,那麼則可以更有效地維護旅客權益和購票公平。

對此,長期關注互聯網法治領域的律師周兆成表示,<strong>搶票軟件收取的費用到底屬於車票加價還是服務加價存在爭議。目前有關部門尚未對搶票軟件行業有明確規定,搶票軟件在法律上仍處於灰色地帶。

<strong>如果搶票軟件存在高價賣票,就涉及行政甚至刑事上的倒賣車票、非法經營等違法犯罪。通常傳統方式可能是通過管理上的漏洞進行倒賣,而隨著管理的完善,現在通過互聯網手段搶票,也應該是鐵路部門明令禁止的行為。<strong>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倒賣車票刑事案件有關問題的解釋》的規定,高價、變相加價倒賣車票或者倒賣座席、臥鋪簽字號及訂購車票憑證,票面數額在5000元以上,或者非法獲利數額在2000元以上的,即屬情節嚴重。

此外,就是加價搶票對正常購票消費者也是不公平的,搶票軟件有可能侵犯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因為在部分網站下載搶票軟件的同時,藉機搞搭售,進行捆綁式銷售,在系統默認選項中增加“套餐”等額外有償服務,消費者也很容易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了消費,這樣的銷售行為已經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涉嫌不正當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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