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ong>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strong>任免职名单
(2019年1月23日呼伦贝尔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strong>免去:
齐 敏的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文莉的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strong>任命:
陈 甫为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strong>决定免去:
刘静忠的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宏 程的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肖国忠的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吕贵和的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王荣才的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strong>决定任命:
寇子明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印文忠为市教育局局长;
何伟利为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杨 海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静忠为市司法局局长;
潘金生为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戴宏学为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鲍新海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谭 华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那日苏为市农牧局局长;
李风华为市商务局局长;
齐电力为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局长;
何 涛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李国强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徐成俊为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沙元月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崔 健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宏 程为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贾祥恩为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迟 杰为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耿宏伟为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肖国忠为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董仕民为市信访局局长;
吴俊军为市政务服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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