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的花季少女割腕輕生,背後原因卻是這樣……

家庭親情是溫暖的,母愛是偉大的,而對於江西上饒的刑娟來說,她不但沒體驗過家庭的溫暖,也沒享受過偉大的母愛。甚至被逼到輕生自殺的地步。

18歲的花季少女割腕輕生,背後原因卻是這樣……

割腕輕生(網絡圖)

11月5日,上饒縣四十八派出所接到報警:稱18歲的女孩要割腕輕生,現在生死未卜。報警人稱輕生女孩是自己的外甥女刑娟,在微信朋友圈看到外甥女有割腕自殺的念頭,現在不知人在何處。

派出所接警後,立即派出警員,來到女孩男友家瞭解情況,警察在女孩男友家,看到女孩的母親正吵著要男方家還女兒及剩下的彩禮錢。警察說先救女孩要緊,在警察的勸解下,女孩的母親終於同意以救女兒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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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搜索(網絡圖)

警察問女孩男友女孩在哪裡,男友說在微信聊天只知道女孩在外公墳前。然後警察與村民立即趕往男友家外公墓地去尋找,結果沒有找到。再次上山趕往女孩外公的墓地搜尋,終於在下山的路邊看到倒在草地的女孩。便緊急送往醫院。

是什麼事讓一個花季少女割腕輕生呢?

刑娟出生在江西上饒一個普通家庭,小時候父母離異,從此便失去父愛,與姐姐、母親生活在一起。刑娟覺得雖然沒有了父愛,但至少還有母愛。刑娟也知道母親一個婦道人家,帶兩個孩子不容易。便從小就很懂事,學習用功,又勤快,各方面都很爭氣,為的是不讓村裡人看不起她們。可是不管刑娟怎麼努力,母親都不愛她。母親只愛她自己,什麼事她都只為自己著想。刑娟覺得可能是,因為媽媽婚姻的失敗,對媽媽造成深深的傷害,致使媽媽把氣憤加註在她身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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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逼婚(圖)

刑娟初中畢業後,母親就讓她輟學打工,後來在媒婆的慫恿下,還未成年的她被母親許配給男方,並收取了男方彩禮錢18.88萬元的一半。一開始,刑娟表示自己很不願意,但媽媽的意思是,把她養這麼大了,現在是該她報答母親的時候了。為了報母親養育之恩,刑娟既便不願意,但還是同意了。由於刑娟未成年,還沒達到法定結婚年齡,於是就這樣住到男友家去了。

在男友家,男友的父母都對她非常好,很快她也生了小孩成了母親,小孩已有5個月大了。可刑娟的母親一直打電話給刑娟,叫她追男友家給回剩下的一半彩禮錢。刑娟也知道男方父母一時拿不出那麼多錢,況且男方父母對她很好,她夾在中間很難做人。再加上她去男方家的方式非常特殊,別人都覺得她是被母親賣給男方家的,這讓她抬不起頭做人,覺得很丟人。刑娟萬分苦惱之下便想不開,產生了輕生的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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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彩禮(圖)

於是11月5日,刑娟來到外公墳前(因為外公生前對她非常好,小時候外公經常會給她些好吃的),一番哭訴後要割腕自殺。然而想起自己5個月大的孩子,也是放心不下;又想著如果外公在天有靈,肯定也希望自己好好的活下去,便想下山求救,一路跌跌撞撞昏倒在草叢中。最後被趕來的警察救起送往醫院,經過搶救,刑娟轉危為安。

刑娟的母親得知女兒割腕輕生的原因後痛不欲生。說之前那一半彩禮錢都給自己看病用光了,沒錢了才叫女兒要回彩禮錢。

18歲的花季少女割腕輕生,背後原因卻是這樣……

警察搜救(網絡圖)

我想說的是,刑娟的母親現在知道悔過了?早先做的那些事是為人父母能做出的事嗎?那樣自私自利的做法,就沒覺得自己是大錯特錯的嗎?

文章寫到這,小編心裡一陣心寒!世上還有這麼自私自利的母親!不顧親情、不考慮兒女的感受,不管女兒受多大的委屈。一心只為自己著想於親情不顧,做為一個母親太太的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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