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昌黎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第三十期)

河北省昌黎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第三十期)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1、 执行依据:(2017)冀0322民初第648号

涉案标的:100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均未执行到位)

被执行人:韩祥军,性别:男,1974年10月11日生,民族:汉,住昌黎县靖安镇张各庄村,公民身份号码:130322197410110217。

河北省昌黎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第三十期)

2、执行依据:(2015)昌民初字第2258号

涉案标的:300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均未执行到位)

被执行人:张兴福,性别:男,1969年4月6日生,民族:汉,住昌黎县靖安镇陈庄子村,公民身份号码:130322196904060219。

河北省昌黎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第三十期)

3、执行依据:(2015)昌民初字第2372号

涉案标的:500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均未执行到位)

被执行人:燕成佳,性别:女,1971年6月14日生,民族:汉,住昌黎县昌黎镇富贵家园小区A1单元1501室,公民身份号码:130322197106141625。

河北省昌黎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第三十期)

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韩祥军、张兴福、燕成佳下落及藏匿地点,促使本院查找到被执行人的,本院将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5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将严格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335-7800165

昌黎县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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