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首例校園貸 今年8月團夥5名主要嫌疑人全部歸案

新華社武漢11月19日電(記者馮國棟、李勁峰)大學生所借的一筆4000元“校園貸”借款,在短短兩個月內,經層層盤剝和多次“轉貸”後,竟變成高達5萬元負債……武漢警方19日通報武漢市首例以敲詐勒索罪被追究法律責任的“校園貸”案件。涉案惡勢力團伙面向在校大學生髮放貸款,通過哄騙、恐嚇等索取高額利息和費用,並脅迫無力還款的大學生“轉貸”還款。日前,團伙成員一審被判11個月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

據通報,去年底,武漢警方連續接到數起關於“校園貸”的報案。大學生小楊報案稱,在“夢想分期”借貸公司借款4000元后,兩個月內借款就變成了5萬元債務。為了逼迫小楊還錢,借貸公司使用“軟暴力”,甚至跑到小楊老家“潑油漆”討債。

此案涉及受害大學生共有十餘名。接警後,武漢警方成立專案組展開偵查。至今年8月,團伙5名主要嫌疑人全部歸案。

經警方調查,2017年7月,以龔某和何某為首的團伙在未取得任何借貸資質的情況下注冊公司,面向非武漢戶籍的在校大學生開展非法“校園貸”。其中,龔某負責放款、收款;何某負責張貼廣告和催收。

警方查明,團伙先是讓學生簽訂貸款合同,再通過哄騙、恐嚇等方式讓借款大學生繳納手續費、逾期費。當貸款大學生表示無力還款的時候,團伙就向其介紹其他“校園貸”公司並迫使大學生“轉貸”還款,並收取“轉貸介紹費”。

據辦案民警介紹,團伙與受害人簽訂的“合同”中存在諸多收費名目,且每筆貸款僅一份“合同”,簽完後就被公司收回。團伙催收債務不採用暴力方式,而是通過言語威脅、聚眾造勢等方式製造心理壓迫,有時甚至跑到外地學生的家中催收。如果要不到錢,他們就用紅油漆在學生家門口寫字,讓他們“欠債還錢”。

日前,武漢市洪山區人民法院對此案做出一審判決。龔某、何某等5人被分別判處11個月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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