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計:混戰計之遠交近攻

三十六計:混戰計之遠交近攻

形禁勢格,利從近取,害以遠隔。上火下澤。

註釋:

禁:禁止。

格:阻礙。

上火下澤:語出《易經·睽卦》。

  在受到地理條件的限制時,攻取靠近的敵人就有利,越過近敵去攻取遠敵就有害。火向上燒,水往下流,是我方與臨近這乖離的情形。

出處:

 本計出自出《戰國策·秦策》戰國時期,秦昭王開始圖謀併吞六國,統一中國,準備聯合並越過韓魏諸國而遠征地處東海之濱的強齊。此時,範睢由魏入秦,秦昭王知其能,以上賓相待,向他請教統一天下之計。範睢分析說:“齊國勢力強大,離秦國又很遠;出兵攻齊,還必須經過韓魏諸國。出兵少了,則不能給齊國造成致命的傷害;出兵多了,勞師遠征,又會給秦國自身造成大的損失。我猜想大王的意思是想讓自己少出兵,而讓韓魏兩國的軍隊全體出動吧!但這樣做合適嗎?韓魏兩國會幹麼?何況即使秦國打贏了,你也無法得到齊國的土地。因而不如反過來,遠交近攻,派遣使者主動與相距較遠的齊國結盟,而首先打身邊的韓魏諸國。這樣,滅一國就可得一國的土地,秦國就越來越強大,大王的霸業就可以成功了。”這就是“遠交近攻”之計的由來。秦昭王採納了範睢的建議。此後,遠交近攻便成為秦逐步併吞六國的基本國策,並由此最終達到了統一天下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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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遠交近攻,是分化瓦解對手聯盟,各個擊破,結交遠離自己的國家而先攻打鄰國的戰略性謀略。當實現軍事目標的企圖受到地理條件的限制難以達到時,應先攻取就近的對手,而不能越過近敵去打遠離自己的對手。為了防止對手結盟,要千方百計去分化對手,各個擊破。消滅了近敵之後,“遠交”的國家又成為新的攻擊對象了。“遠交”的目的,實際上是為了避免樹敵過多而採用的外交誘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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