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检察院“三点建议”服务民生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不论食品还是药品,质量保障是最重要的!为了让老百姓吃得放心,珙县检察院在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服务民生方面是怎样做的呢?

珙县检察院“三点建议”服务民生

11月3日,珙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两法衔接”暨“双安双创”工作联席会。会议总结了2017年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对全县生猪屠宰及猪肉制品监管等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研讨,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新形势、新趋势进行了分析。

珙县检察院提出三点建议:一是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老百姓关心,党委政府关切。各部门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两法衔接”及“双安双创”工作,切实履职,继续保持食品药品监管在全县行政执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各部门在执法中要牢记执法为民理念,对法律心存敬畏之心,坚守法律底线,切实保障和服务民生。三是要继续发挥重大、疑难、复杂个案及时研讨、工作谋划定期座谈等工作方式的优势,切实保持部门高效协作,实现凝心聚力常态化打击食药犯罪的高压态势。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0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排版丨禄秋阳

文案丨侦监科

珙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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