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整顿,光下“猛药”还不够

校外培训机构整顿,光下“猛药”还不够

近几年来,社会培训机构呈现爆炸式发展,良莠不齐,社会各界反响强烈。每到寒暑假,招生宣传攻势惊人,广告满天飞,标语满街飘,让人眼花缭乱。看到家长心急如焚,学生无奈应对的场景,每每让人哭笑不得,这是教育现象,这更是社会问题!

近一年来,中央深改组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引导社会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重要文件,教育部等多部门也先后下发文件,更是引起各界热议。从去年到今年,出于各方压力与呼吁,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试图整顿早已混乱不堪的社会培训市场,采取了“外科疗法”式等措施,开展了声势浩的资审、核查、评估、撤停等专项行动,一批假冒伪劣的问题培训机构被清理。“大浪淘沙”之后,合格合规的培训机构向社会作了公布,得到了家长学生的普遍认可。然而,运动式整顿之后,如何引导并规范社会培训机构健康发展,依然是一个大难题。这个难题解决不好,社会培训市场无序竞争,假冒伪劣有可能卷土重来,受害的将是广大的家长和无故的学生。就此问题欲谈个人的几点浅见:

校外培训机构整顿,光下“猛药”还不够

1.教育主管部门应协调相关机构,建立对社会培训机构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切不可忽冷忽热,刮风一阵,放任自流。

2.研究制定依法科学的社会培训机构的管理制度。包括培训机构法人资质、专任师资、办学条件、质量考评等方面的规章及定期检查等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应逐步提高社会培训机构准入门槛,确保质量和信誉;

3.加强对各类培训机构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培训内容的严格审查与检查,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4.教育部门应联合物价部门严格审查培训机构的收费标准及依据,要求各培训机构必须公布教学时间及收费标准,对过高或胡乱收费的机构进行处罚,严重的应撤销其办培资格;

5.教育部门应联系税务部门,加强对各培训机构的税收征管。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对所有培训机构营收进行登记,按照一定标准,对法人及工作人员征收收入税费;

6.加强对在职教师的职业道德道德教育,严禁在职教师参与社会培训机构的兼职教学任务,建立举报制度,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校外培训机构整顿,光下“猛药”还不够

7.县级政府部门应统一规划协调相关机构,利用假期组织开展面向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读书活动、文艺体育等活动,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

8.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引导家长转变教育观念,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理性对待社会培训及各种补习班,防止被误导!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