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標準提高了!

很多新創業者在註冊公司的時候,一般都會選擇小規模納稅人的形式繳納稅款,但對於小規模納稅人,究竟大家有了解多少呢?

國家的統一文件上,對於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是定為年應徵增值稅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下,適用稅率調整為16%、10%。

在最新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國家也統一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標準由月銷售額3萬元提高到10萬元。這是一個喜大普奔的好消息,對於小規模納稅人來說,一般都是一些小微型企業,在經濟下行期生存壓力都比較大,國家這項舉措無疑是降低了小微企業的稅負,同時也讓稅制變得更簡潔,企業財務核算也變簡單了,財務管理成本降低,企業遵守稅法的幾率會大大增加。

那到底應該怎麼理解這項減稅的利好政策才能發揮其最大價值呢?小編在這裡給大家提幾點建議,首先是要明確年應稅銷售額的定義和統計標準,例如企業從2017年5月份開始經營,就是指從2017年5月份至次年的42月份這段經營期內累計應徵增值稅銷售額。其次是明確500萬的標準到底是怎麼算的,同時還有一個影響最大的是發票開具的問題,在在免稅標準從3萬元提高到10萬元後,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一般是可以繼續使用現有稅控設備開具發票的。

在頒佈了一系列利好政策好,企業可能心中會有疑問,是做一般納稅人好還是做小規模納稅人好?這個還真由不得大家選擇,國家對於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是有標準界定的,大家安心經營好企業就可以了!

發佈於20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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