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反殺案”開庭,被告人反問法官:怎麼做才對?

從發動反擊,到雙方先後倒地,王浪用18秒時間,結束了李雷此前對他持續了約5分鐘的威脅與糾纏。事後,李雷因為心臟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而王浪被一審法院判了9年。

12月20日,這起被稱為陝西版“反殺案”的傷害致死案,在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澎湃新聞通過庭審直播獲悉,與一審“故意傷害,依法判處”的指控相比,檢方在二審中對於案件量刑的態度有所變化,檢察員指出,該案應屬於防衛過當。

庭審中,王浪的辯護人指出,此次事件是因被害人李雷無端滋事引發,雙方發生衝突後,王浪曾多次賠禮道歉,並7次伸手安撫李雷,但均被李雷將手打開。李雷將手中酒瓶敲碎,另一隻手掐捏王浪脖子後,致使王浪感到生命受到威脅,繼而發起反擊,儘管最終造成李雷死亡的後果,王浪的行為應屬正當防衛。

當天的庭審共持續約6個小時。下午3時20分,審判長宣佈休庭,案件將擇日宣判。

5分鐘糾纏、18秒反擊,滋事者被刺死

2017年12月10日晚8時40分許,王天賜突然接到兒子王浪的電話稱,其在一家酒吧裡被人欺負了,隨後便匆匆掛斷了電話。

王天賜不知道,在接到這個電話之前,王浪已經經歷了驚心動魄的5分鐘,有人在衝突中被酒瓶刺傷後死亡。王天賜趕到現場時,王浪已被警察帶走,他再見到兒子,是在5個多月後法院的庭審現場,王浪坐在被告席接受審判,檢方指控的罪名為故意傷害罪。

據該案的一審判決書顯示,2017年12月10日,王浪與朋友苗某在涇陽縣某酒吧內喝酒時,被害人李雷及兩名朋友進入酒吧從其身旁經過時,認為王浪用眼睛瞪了他,即上前質問,並拿起一個菸灰缸扔向王浪,雙方因此發生爭執,雙方的朋友及酒吧工作人員勸阻無果後,當晚20時36分許,雙方衝突升級,各持酒瓶扭打在一處,隨後相繼倒地。

判決書稱,兩人倒地後仍撕扯在一起,20時37分20秒,李雷起身離開酒吧,在門外停留約一分鐘後再次倒地,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判決書中描述的監控視頻時間顯示,從李雷進入酒吧,到他與王浪倒地後起身離開,衝突持續了5分多鐘。

據王浪家屬提供的監控視頻顯示,李雷進入酒吧後不久,便持菸灰缸砸向王浪,其間,他曾推倒桌椅,並先後兩次遞給王浪酒瓶。面對判決書認定的這一系列“挑釁”行為,王浪曾多次伸手安撫李雷,但均被對方將手打開。最終,王浪在李雷一個掐捏脖子的動作之後,展開反擊,視頻畫面中,整個反擊過程只持續了18秒。

被告人當庭陳述,曾試圖為被害人止血

2018年6月28日,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了案件系李雷引發,具有過錯,但同時認定王浪的行為不屬於正當防衛,也不屬於防衛過當。據此,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王浪有期徒刑9年。

一審判決後,王浪不服上訴。他提出案件並非是自己與李雷因瑣事發生爭吵引發,而是由於李雷的糾纏;他沒有傷害李雷的主觀故意,只是想保護自己。

2018年12月20日,該案在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庭審中,王浪表示,事發當天他被朋友苗某多次撥打電話叫至事發酒吧,這是他第一次去酒吧。當晚8時30分許,他與朋友正在聊天時,李雷及另外兩名男子進入酒吧,認為自己用眼睛蹬他,隨即拿起菸灰缸向他砸了過來,“他衝過來後,我為了給自己壯膽,隨手拿起了桌上的酒瓶。”

據當庭播放的監控視頻顯示,王浪最初拿起的這個酒瓶,後來被他的朋友苗某勸架時拿走了。但後來,在爭執過程中,李雷又兩次遞給王浪酒瓶。王浪在庭審中稱,他一直在向對方說好話並道歉,希望能夠平息事態。

“但他不肯罷休,依然在罵我,甚至在罵我的家人。”王浪說,在對李雷進行反擊前,李雷將手中酒瓶敲碎,掐著他的脖子,並兩次揚言要弄死他,這讓他覺得這是他遇到過最危險的時刻,遂持酒瓶進行反擊,“我不知道我手裡的酒瓶是什麼時候碎的。”

王浪說,事發後,他看到地上有血跡,而李雷已捂著肚子往外走,他是學醫的,想幫助李雷止血,但遭到李雷同行好友的阻攔,並將他眼鏡折斷,他擔心出事,在衛生間撥打了120。

律師稱系正當防衛,兇器有不確定性

在12月20日的庭審現場,控辯雙方辯論的焦點集中在王浪反擊行為的性質應如何定性、反擊行為程度是否恰當,以及相關證據的關聯性與合法性。

庭審當中,王浪的辯護律師王萬瓊指出,案發後,警方在事發酒吧內提取到8個破碎的酒瓶口及一個破碎的酒瓶身,這些酒瓶中,究竟哪一個是王浪在案發時所持,哪一個是造成李雷受傷並最終死亡的,到目前為止並沒有明確,兇器具有不確定性,應當予以進一步查明。

另一名辯護律師徐昕表示,在監控視頻中,雙方倒地前以及倒地時李雷的身上均沒有血跡,兩人先後起身以後才出現血跡,而地上已經有多個破碎的酒瓶,且雙方手中均持有酒瓶,“倒地之後的畫面視頻沒有拍到,不排除李雷身上的致命傷有可能是地上或李雷手中酒瓶造成的。

對於王浪反擊行為的性質,王萬瓊稱,事發時,王浪一直在向李雷賠禮道歉,並進行安撫,甚至稱呼李雷為“雷哥”,明顯不想與李雷發生衝突,但李雷不依不饒,並威脅要將王浪“弄死”,從監控視頻可多次看到王浪茫然無措的神態,當他獨自面對李雷等三人時,之後的反擊完全是出於對自己的保護,“李雷受傷後,王浪曾試圖為他止血,在多次遭到李雷同伴阻攔的情況下,自己到衛生間去打了120,足以證明他沒有傷害的主觀故意。”

對此,檢方認為,李雷當時所表現出來的只是輕微的暴力行為,而王浪的行為則明顯超出了限度,造成重大的損害。出庭檢察員稱,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但王浪的行為具有防衛性質,該案應當認定為防衛過當,一審判決量刑不當。

庭審共持續了6個小時。下午3時20分許,審判長宣佈休庭,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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