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反殺案」:反刺是否是正當防衛成爲二審爭論的焦點

持刀刺人者,反被奪刀刺死。這樣的“反殺”情節,出現在了黑龍江佳木斯富錦市交警大隊事故中隊的走廊裡。案發時,黃海龍和馮思鋮因各自親友的交通事故賠償問題發生口角,馮思鋮用隨身攜帶的尖刀將黃海龍腹部刺傷,黃海龍搶下尖刀,將馮思鋮刺傷,致其當場死亡。2018年4月,富錦市法院一審判決黃海龍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黃海龍不服判決,提出上訴。黃海龍反刺是否是正當防衛,成為6月11日二審庭審中控辯雙方爭論的焦點。目前,該案二審尚未判決。

黑龍江“反殺案”:反刺是否是正當防衛成為二審爭論的焦點

黑龍江“反殺案”:反刺是否是正當防衛成為二審爭論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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