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都力图建立完善的特殊教育需求服务支持体系

为了真正实现全纳教育,主流学校必须要能较好地判断特殊儿童的教育需求,进而才能在此基础上实施针对性指导,真正提升学生能力,因而世界各国都力图建立完善的特殊教育需求服务支持体系。这一支持体系主要包括:(1)对学生进行初步评估,界定哪些为学习障碍者;(2)特殊教育需求(简称SEN)评估;(3)根据SEN评估信息,为每一个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学生制订个别化教育计划(简称IEP);(4)如果IEP无法促进学生的发展,或者有些问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学校就会求助校外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

世界各国都力图建立完善的特殊教育需求服务支持体系

如:英国教育部1994年颁发了《特殊教育需求鉴定与评估实践章程》,规定了SEN评估的程序与准则。2002年的《特殊教育需求评估准则》强调了SEN评估的五大原则,并规定每所主流学校必须有一位专门的特殊教育需求协调员,负责对本校的特殊儿童进行评估以及实施学生教育和服务工作。2011年和2012年英国教育部相继发布了《支持与期待:针对特殊教育需求与残疾儿童的咨询提案》和《支持与期待:特殊教育需求与残疾儿童的新方法———进展与下一步计划》,提出了具体的特殊教育需求支持体系。

世界各国都力图建立完善的特殊教育需求服务支持体系

目前,英国特殊教育服务体系涵盖依次递进的三个层次:学校行动计划(SA)、学校行动加强计划(SA+)和特殊教育需求声明。如果普通学校的教师或特殊教育需求协调员发现有学生存在学习困难、理解力差的现象而难以在学习上取得进步时,学校可征求家长同意启用SA,为这些学生提供额外的师资和特殊教育教学评价等支持。若SA还不能帮助学生获得进步,学校可以启动SA+,从地方教育当局、地方服务机构以及卫生机构获得额外帮助。若SA和SA+都不能帮助这些具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学生获得发展,地方教育当局就会对这些学生进行评估,并在征求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做出特殊教育需求声明。

世界各国都力图建立完善的特殊教育需求服务支持体系

声明包括:儿童的基本信息、所需的特殊教育服务、如何获得服务支持等。与英国相似,芬兰学生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后,如果在学习上遇到困难,学校会依照他们学习困难的程度提供三个层次的额外教育服务:矫正指导、部分时间特殊教育和全日制特殊教育。矫正指导是针对那些在学习上暂时落后的学生,对他们进行短期的额外教育支持。如果矫正指导没有发挥作用,那么学生就被认定有特殊教育需要。

世界各国都力图建立完善的特殊教育需求服务支持体系

对于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提供两种服务:部分时间特殊教育和全日制特殊教育。部分时间特殊教育针对学习困难较少的学生。全日制特殊教育针对的是有严重学习障碍的学生,包括残疾、发展迟缓、情绪障碍等的学生。如果残疾的程度很严重,普通教室不能提供足够的支持,芬兰有为严重残疾的学生提供服务的特殊教育学校,那么这些儿童会部分地或全部地在特殊学校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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