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秦法不禁:“仲父”呂不韋,商人從政宣揚“雜家”卻薦人不當

自秦孝公以來,法家的思想在秦國紮根下來。這一思想把農業當作社會的根本,而把商業當作末業。就像一棵樹一樣,如果枝梢太強太盛了,那就會影響主幹的生長。所以法家的條令中,對於農業很重視,對於商業卻十分的仇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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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秦軍的徵兵體系中,擁有商業戶籍的人處於歧視鏈的底層。國家戰事一吃緊,就會首先徵發商人,甚至父母、祖父母上曾過了商人戶籍的,就要徵發。他們的受歧視程度與刑徒、黑罪犯是同一個等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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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商人受到歧視的國度裡,卻發生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秦王居然稱一個商人為“仲父”,這個商人還有擁有最高的爵位、養了3000名食客,且位居百官之首。這個商人就是呂不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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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不韋被秦始皇稱為“仲父”,因為呂不韋是他父親生命中的貴人。當初,呂不韋在趙國發現一個窮困潦倒的秦國公子,這個公子名收子楚或者異人,也就是秦始皇的父親。子楚在趙國為人質,一旦秦趙交戰,他這樣的人很可能就會被送上斷頭臺。而且子楚的生母在秦王后宮地位低下,絲毫沒有發言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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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不韋本是一個在列國之間做生意的人,多年的經商經驗,讓他一看就看出子楚是個沒有被發現的寶石。於是他一方面供給金錢,讓子楚廣交朋友;一方面到了秦國找到後宮的門路,將子楚過繼給秦太子專寵的華陽夫人為子。兩頭穿線,水到渠成。後來秦太子當了秦王,子楚就成了秦國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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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秦始皇父子的富貴全繫於呂不韋一身。所以他在秦宮受到了特別好的待遇,打破了很多秦國舊例。

首先,秦國規定商人不得從政。可是呂不韋先後擔任相國、相邦,被始皇帝稱為“仲父”,可謂位極人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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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秦國沒有私人養士的傳統。戰國時期,有著名的四公子,如孟嘗君、平原君、信陵君和春申君,門下養有賓客數千人。這個現象其實是公族或貴族權力膨脹的體現,對於國君來說,未必是件好事。所以在中央集權非常嚴重的秦國,一直沒有出現過私人養士的風氣。然而呂不韋卻打破了這一傳統,他門下的賓客有數千人之多,家僮超過萬人,加以還有洛陽作為采邑,儼然就成了一個獨立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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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秦國是以法家學說為立國之本的。秦國形成了一種“以吏為師”的傳統,也就是說不存在什麼私學,人們要學習,就像官員學習。而學習的內容就是秦國的法律,也就是法學的思想與知識。但是呂不韋卻組織手下人,編寫了一本書,叫《呂氏春秋》。這本書雜揉了各家的思想,所以被稱為是雜家思想的代表作。這與法家思想是存在明顯的衝突的。但是呂不韋並不認為自己的行為有何不妥,反而將此書掛於城門之上,聲稱有誰刪減其中一字,就可得賞金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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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秦國上上下下都被嚴密的法網規範著時,恐怕只有呂不韋活得最為舒心了。他幾乎不用受秦法的約束。

後來,呂不韋倒臺,起因是他與太后有私情,並且向太后進獻了嬖臣,而此人又發動了反叛。按秦法,舉薦失當就是承擔相應的重責。呂不韋就被始皇帝一捋到底,最後被逼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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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禁要問,如果呂不韋沒有獲罪,依舊能位居高位,他的人生以及秦國命運會不會發生改變。

從呂不韋的所作所為來看,他並不是一個安於秦法的人。他的生活習慣、思考方式是比較接近關東諸國的。如果他能一直在秦相的位置上幹下去,說不定可以逐漸改變秦國的治國思想,將嚴苛的法律刪除一些,這對將來秦國治理天下也話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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