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每個月抵稅50塊有什麼用?我可不想惹怒房東,流落街頭

租客:每個月抵稅50塊有什麼用?我可不想惹怒房東,流落街頭

文|楊六娃

2019年新個稅方案正在大張旗鼓地落地,其中大家熱議的便是個稅附加扣除,看起來是個為我們省錢的好政策,可實際上呢?

實際上我們為了扣除稅費,可能會付出更高昂的代價,最慘的情況,可能會觸怒房東,流落街頭,最後找其他房子,卻發現房租集體暴漲。

甚至有房東開始“威脅”我們這群“租房的”:你要是申報租房抵扣,我陪你錢不租了。

原因是:“你抵扣個稅省100,我就要墊500出去”

租客:每個月抵稅50塊有什麼用?我可不想惹怒房東,流落街頭

當然,也有房東很客氣地為“租房的”著想,理性地勸阻租客把自己的租房信息上交國家。

租客:每個月抵稅50塊有什麼用?我可不想惹怒房東,流落街頭

中介一方更是加入亂局,用科普的姿態奉勸各位租客:別想著申報,否則後果自負。

租客:每個月抵稅50塊有什麼用?我可不想惹怒房東,流落街頭

租客們一下子納悶了,我就是響應國家的惠民政策,每個月多省兩杯奶茶的錢而已,怎麼像是動了誰的大蛋糕一樣?

是啊,動了誰的大蛋糕呢?

01

其實,中國租房產業經歷了20年的發展史,99%的房東都沒有交過一毛錢的稅。

因為租房的合同一般不會在國家備案,所以政府也就搞不清楚這麼多房子,到底有多少是在出租狀態。

1%也就是一些大公司給自家高管租房,偶爾會要求房東開具發票。

又或者是一些城市學區房租房入學,學校需要看到租房發票。

但無論哪種情況,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終產生的額外費用,房東也會轉嫁到房租裡,由租客承擔。

房客想抗議?沒用的,租房市場現在是賣方市場:不想租就滾蛋,我找一個乖點的下家就是了。

這一切的市場行為,就導致了租房稅收這一塊20年來都是“灰色地帶”。

中國目前近3億租房人口,2.5億流動人口,巨量的出租信息,卻沒有真正大面積地被稅務局統計過。

這就導致了——全中國幾千萬套的出租房源,每個月上千億的租房收入,所對應的稅收卻幾乎為零。

國家想要規範稅收系統,這一塊蛋糕,自然要理理清楚。

02

首先六娃先給各位算筆賬: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每個月究竟能省多少錢?

就按照最高檔位1500元/月進行計算,假如小張月薪為8000元,根據最新的個稅稅率3%進行計算:專項扣除前需繳納個稅: 3000 * 3% = 90 元。

進行住房租金專項扣除後所需繳納個稅 :(3000 - 1500)* 3% = 45元。

剔除五險一金簡單計算後得出的結論是,每個月可以為我們節省45元的開支,一年也就是節省540元。

於是,2019年元旦後,租客們被鼓勵填寫房東和房屋信息,所回報的便是每個月大概可以省下50塊錢的稅費。

但信息一旦提交,稅務系統就等於掌握了房東的收益信息。

那麼根據個人所得稅法:

房產出租所得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徵收內容的財產租賃所得,房東們需要交個人所得稅。

這個個稅稅率目前雖然還沒有具體規定是多少,但大概是在5%~20%之間,也就是說:

一套一二線城市的房子,月租5000元,個稅可能高達250~1000元,一年就是3000~12000元。

原本房東吃著火鍋唱著歌,高高興興地在家等收租,現在卻一下子要交這麼多錢出去,約等於打麻將連輸了七個通宵。

換你,你願意麼?

租客:每個月抵稅50塊有什麼用?我可不想惹怒房東,流落街頭

最關鍵的是,一切的原因居然是自家房客為了每個月省50塊錢,就把自己給“賣了”。

我想,如果是平時關係不錯的租客,可能還有談判的餘地,談判的結果也是房租上漲。

如果關係不好的,剩下的就只有“威脅”甚至“驅逐”了。

03

在瞭解這樣一整套邏輯,計算了各方的得失之後,我和幾個同樣是租房的年輕人聊了聊。

我問他們:

“你會為了節省50塊錢,而冒險惹怒房東,被收回房子趕出家門嗎?”

他們的回答居然都是:

“每個月抵稅50塊有什麼用?我可不想流落街頭!”

沒錯,我們合法抵稅是理所應當,房東依法納稅是理所應當,房東漲房租也是理所應當。

可我搞不明白的是,為什麼所有的理所應當加在一起產生的結果,卻成了房東和租客之間的戰爭?

如果目的是減租客的稅,那就直接提高徵收線或者降低稅率。

如果目的是收房東的稅,那就做好房屋備案統計或者完善相關法律條例。

個稅抵扣方案出現了這樣的BUG,最終的受害者,卻成了最無辜的租客,我們也想每月能省50塊錢,我們也想把房東的信息上交國庫。

但是,我們不想房東遷怒於我們。

我們不想一開年房租就暴漲5、600。

我們不想自己拉高自己的生活成本。

租客:每個月抵稅50塊有什麼用?我可不想惹怒房東,流落街頭

04

最後,再和大家好好盤算下其中我們租客的得失吧:

租房信息上交,自己省下50塊錢,房東依法納稅,可能會和房東鬧翻,或者以後一輩子的房租都要加上“含稅”價格。

租房信息不交,自己理應抵的稅活生生放棄,房租不會漲那麼快,但同時又成了房東偷稅漏稅的頭號幫兇。

如果這是一場戰爭,那麼戰爭的雙方很明顯,就是稅收和房東。

我們這群租客呢?我想,可能就是雙方驅趕在陣前的送死炮灰吧,偏向哪一方,最終的下場只能是傷害。

沒辦法,誰叫租客永遠都是最弱勢的一方呢?

在這種情況下,我想我作為弱勢群體的一員,和讓房東依法納稅相比,我應該,更想廉價地活著吧。

如果是你是租客,你會如何選擇呢?為什麼?

文|楊六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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