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查占道施工现场287处、行政拘留5人!武汉交警加大占道施工现场巡查力度

4月2日,从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获悉,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占道施工,保障市民安全畅通出行,武汉交警持续加大占道施工现场巡查力度,对于存在问题一律责令整改、未按规定设置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等违法施工一律拘留。3月以来,全市共行政拘留5人。

据武汉市公安交管局秩序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三月份,武汉交警共检查全市占道施工现场287处,存在的问题88起。道路破损的11起,围挡不规范、安防设施不到位、警示标志不足等问题77起,对发现的问题全部督促进行了整改。同时,约谈单位负责人9起,会同城管部门罚款处罚违规施工单位5起,行政拘留5人。

3月12日,陈某在武汉市东三支路东三路口挖掘道路进行路灯设施施工,在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覆盖物、防围及警示标志,造成车辆行人无法通行,武汉市武昌区交通大队民警立即传唤当事人陈某进行调查,随后依法给予当事人陈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3月22日,秩序大队联合洪山大队在巡查中发现吴某在洪山区文治街占用人行道进行挖掘道路施工,未按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覆盖物、防围及警示标志,洪山区交通大队民警立即传唤当事人吴某进行调查,随后依法给予当事人吴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清查占道施工现场287处、行政拘留5人!武汉交警加大占道施工现场巡查力度

法律链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二)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

(三)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

通讯员:张鹏 陈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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