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厦门“日籍浪人”:一个被历史掩埋的罪恶群体

日籍浪人,又称台湾浪人,其实就是“台湾籍民”或日本籍台湾人。甲午战败,中国割让台湾给日本,根据马关条约,1897年5月8日后所有台湾人(约280万)集体成为日本国民。此后,不少台湾人旅居大陆,绝大部分集中在厦门。《厦门市志·外事》称,在厦“台湾籍民”人数1904年为100多人,1915年500多人,1922年5000多人,1933年9500多人,到1935年时达到顶峰的15700人。这些人中,既有来厦门讨生活的,也有不甘忍受日本人欺压的普通民众;既有在台湾混不下去的台湾流氓“廿八宿”,也有甘心充当日本人走狗、跑到厦门来混水摸鱼图发财的台湾“武德会”成员,更有本来就是厦门人的所谓“归化籍民”和“新编入台籍者”。据载“来厦门的日本人 , 当中,除了少数资本雄厚的富商外,多数都只拥有少量资本,其中有不少是来自台湾的地痞、流氓、毒贩和赌棍,成为日本侵略厦门的一股恶势力,在社会上为非作歹”。因为身份的便利“台湾籍民”很快占领了厦门繁华市区。上世纪20年代,局口街、梧桐埕、大井脚、思明西路、大中路、曾姑娘巷等地,多数店铺和住所都挂着“日籍××洋行”“大日本籍民××寓”的牌照,里面却开设妓寮、赌场和鸦片馆,既没注册,也不纳税。不少“台湾籍民”公然走私贩毒、放高利贷、抢劫绑票。“日籍台民”受日本领事馆保护,享有治外法权的种种好处。在经济上,他们可以免港口关卡的厘金税、落地税和其他税捐,对于一个普通商户来说,每年可减省数百元到两三千元;更大的好处是司法方面,除非日本领事同意,中国官方不得对他们随意搜查、拘禁和审判。而根据日本驻厦领事井上庚二郎在1926年10月的一份报告显示,他们铁了心要偏袒“台湾籍民”:“除非有正当的理由之外,本领事馆之法庭不作不利于‘台湾籍民’之判决。”

民国厦门“日籍浪人”:一个被历史掩埋的罪恶群体

当年横行厦门的日籍台湾流氓“十八大哥”中,“王昌盛为‘绅士派’,谢龙阔为‘文治派’外,其余‘十六大哥’皆属‘武力派’”

厦门市民因此对为非作歹的“台湾籍民”产生极恶劣的印象。而眼看肥水流入他人田,强龙压倒地头蛇,厦门本地流氓自然是咬牙切齿。据1948年厦门《江声报》的社评文章说,因为当年的国民政府软弱无能,对欺压厦门百姓的日籍台湾流氓无可奈何。反倒是厦门本地流氓敢于和日籍台湾流氓大打出手,还常常打赢,“现场论战绩,总是台湾流氓吃亏;事后论外交,又总是中国政府赔礼”。厦门人民气不过,便将敢于反抗日籍台湾流氓的厦门本地流氓“特以‘好汉’之名”,称为“角头好汉”。双方均购买枪械,甚至当街拔枪对射,矛盾进一步激化,多次发生大规模冲突。因为巨额财政税收流失,社会治安混乱,厦门当局也对日籍浪人自然是恨之入骨,授意手下组织侦探队,武装本地角头流氓,让他们身穿便衣三五成群上街,看见日籍浪人就围攻、殴打、刺杀、枪击、绑架、投海、活埋……1948年9月,《江声报》记者鲁钝在一篇文章中说“:日籍台湾流氓、后来成为“十八大哥”之一谢亚发死于台。林猪哥胜利后死于厦门。林清埕、陈戆明因‘大千赌场’案被递解返台,皆发病死。郑有义战时死于厦门。李龙溪战后在台就逮。矮仔木、陈猴猴均死于台。王仔海战后以事势已非,人亦垂垂欲老,现匿迹台湾。谢龙阔死于天津。十八大哥今在厦者,惟林滚、张维源、郑明德等数人耳。”另外,陈粪扫被遣回台湾后,下场不详;陈天赐,也下场不详。1946年11月9日,战后的日本政府将黑帮“武德会”定性为“传播日本极端国家思想之机构”,正式决议解散“武德会”。随后,原“武德会”的高级职员陆续遭到整肃。

民国厦门“日籍浪人”:一个被历史掩埋的罪恶群体

厦门鹭江道寮仔后,这一带曾是日籍台湾流氓“十八大哥”首领林滚所办“福星旅社”所在地,也是当年妓院、鸦片烟馆集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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