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剩餘價值理論,工人創造了剩餘價值,那麼虧損也是工人創造的嗎?

athenacool


是勞動創造了價值,工人只是勞動這個動作的具體實施者(也是主要的實施者)。

凡是工人,都會在無差別的人類勞動中創造價值,這些所生產出來的價值,是絕對的價值,是絕對的盈利。生產出來的價值(具體表現為某種產品,如筆、手機等)要作用在商品上才有在市場裡盈利的可能,那麼就需要產品具有使用價值,這樣才有虧損不虧損的問題,資本家賺取工人的剩餘價值指的是工人生產產品所付出的勞動,在當前的歷史階段,使產品具有使用價值或者使產品具有何種使用價值的是資本家,不是工人,是否虧損是資本家的經營問題,工人只是生產者,暫時還沒有經營權。所以一件產品的價格不能直接等於商品的價值,這兩者是有區別的(但在特殊的條件下會等值),譬如古人燒製的瓷器,工匠當時創造他未必花了很大的功夫,然而在使用價值的影響下卻可能價值(其實是價格)連城。

所以盈利和虧損主要是資本家的問題(在工人能對商品負責而不是僅僅對產品負責之前),所以資本家剝削的是工人的剩餘價值,與之對立的是工人階級。能夠在總體上剝削消費者則是資本主義發展到壟斷資本主義的特殊表現而已,資本家和消費者不是根本上的在同一的生產關係中的對立面。

綜上所述,盈利以及虧損是資本家對消費者剝削的方面,與其對剝削工人階級無直接關聯。




花逆節


馬克思在經濟學領域的著作就是《資本論》。按後世的說法,這本書最大的作用就是“發現”了剩餘價值,進而指明工人受到了資本家的剝削。

什麼是剩餘價值?就是工人創造的產品新價值與他們所獲得的勞動報酬之間的差額。這個產品新價值指的是增值部分,如資本家為生產某種商品購買了50萬元的原材料,經過工人勞動加工之後成為最終商品,在市場上的售價達到80萬元,那麼產品新價值就是增值部分即30萬元。但是工人只獲得了10萬元的勞動報酬,照剩餘價值理論,剩餘價值就是20萬元。

這裡卻有一個悖論。假如產品新價值和工人勞動報酬差額為負數的話,那是不是意味著不存在剩餘價值,而是存在“工人剝削資本家”的情況?因為產品新價值—勞動報酬之後並不必然為正數,也有可能是0或者負數。那麼這作何解釋?

馬克思在寫資本論的時候,主要借鑑和吸收了古典經濟學理論中的勞動價值論。在古典經濟學理論中有“勞動是財富之母,土地是財富之父”的說法。既然勞動是財富之母,那麼所有的財富都可以歸結為勞動創造所得。所以馬克思就得出了勞動創造了一切價值的說法,工廠的一切,包括資本家的所得也是工人勞動創造的。

其實隨著古典經濟學的不斷深入和發展,勞動價值論也不是非常完善的。到新古典經濟學時代,提出了生產四要素的說法,要生產某種商品至少需要四個要素:勞動、土地、資本和企業家才能。這個企業才能我們可以簡單地理解為經營管理能力。並且生產四要素缺一不可,勞動也沒有在古典經濟學強調的那麼重要,它不再是“財富之母”,是其中的一個要素而已。

一個簡單的例子。世界上有很多發展中國家,人口眾多,可以理解為勞動力充足。但是僅僅有勞動力充足這一個因素,經濟是發展不起來的。否則,印度、孟加拉、巴基斯坦、菲律賓借人口過億的國家早就是經濟發達國家了。

其實貧窮的國家最缺乏的是兩種生產要素:資本和企業家才能。這也就不難理解為什麼發展中國家非常歡迎發達國家去當地投資興業。因為外資進入能夠帶來資本和企業家才能(管理人才)。我國沿海地區能夠先行起飛,是因為當地有更多的資本存量和更多的企業家。

而且現在越來越強調企業家的作用。企業家的作用是什麼?發現商業機會,併合理配置調動資本、土地、勞動力等生產要素。為什麼馬雲、馬化騰、王健林等知名企業家去一個地方訪問,會受到當地政府官員接待?因為他們能夠為當地帶去資本、技術等生產資源。


財經知識局


解答之前先看一個廣為流傳的段子:

媽媽好冷!為什麼家裡不燒煤?

因為老闆沒給爸爸發工資沒錢買煤。

為什麼不發工資?

因為爸爸工作的煤礦挖了太多煤賣不掉,所以沒錢發工資。

......

這個段子很好的解釋了剩餘價值和虧損之間的聯繫。為了讓大家更容易理解,這裡把剩餘價值簡單表示為:

剩餘價值(差價)=企業收入 - 員工工資

注,原著為勞動創造的價值 - 勞動報酬

所以剩餘價值就是老闆支付工資後賺的差價,這些差價是工人制造商品時就產生的,也是由工人創造,市場定價和行業成本則決定了差價的多少。

段子中因為市場供大於求,老闆賣不掉煤處於虧損中,因而沒有利潤,所以拖欠工資,保證自己損失的差價儘量少,相反將虧損轉移給工人,導致工人燒不起煤。

現實生活中,我們時不時看到老闆帶著小姨子捲款跑路,那就是為了保護已經賺取的剩餘價值不減少而採取的極端策略。沒這麼極端的老闆則剋扣工資或裁員,工人明明付出勞動生產合格產品,卻成為虧損的最終受害者,出賣勞動但換不回足夠的報酬。

那麼虧損是不是工人創造的呢?當然不是,勞動創造的商品就算賣不掉也依然是社會財富,它的使用價值依然存在,等到市場供需平衡後照樣賣得出去。

那麼虧損到底怎麼產生的呢?首先明確一點,工人和老闆是有明確分工的,工人只負責生產,老闆只負責管理。如果老闆的眼光有問題,明明市場趨近飽和,卻不調查不研究繼續籌措資金擴大生產,結果肯定虧損。這就好比老闆是掌舵的船長,工人是划槳的水手,人人賣力但方向錯了,只會越錯越深。

綜上,老闆可以在自己出錯後甩鍋給工人,減少損失。所以工人非但沒有創造虧損,還替老闆承擔了損失,在企業逆境中做一個“楊白勞”。

當然老闆也不容易,要想把企業做好,必須自覺遠離黃賭毒的誘惑,還要不斷學習提高,更要搞好人脈關係。如果搞不好也不用擔心,甩鍋技術練成一流,提前制訂好跑路計劃,便可立於不敗之地。


書劍50232449


小編到底是在混淆概念呢,還是真的不懂呢!有些人根本就不懂或者沒有弄清楚剩餘價值理論,就反對剩餘價值理論,好像自己比馬克思高明,比那麼多經濟學家高明似的!真的是不知道自己有幾斤幾兩了!

簡單來說,價值和價格不是一回事。剩餘價值說的是價值,不是價格!任何產品的價值都比組成這個產品的原材料價值要高。產品價值高於原材料價值的部分,就是工人生產創造的剩餘價值。價值不能完全決定價格。也就是說產品值這個錢,但是在市場上作為商品不一定就賣這個錢。商品價格由市場決定。價格高於成本的部分是盈利,低於成本的部分是虧損。資本家為了獲取利益,對工人的管理主要就是降低成本,達到資本家的成本要求才能生產,所以工人的收入總是與產品的產量和質量要求掛鉤,以保證產品的成本控制。商品的市場價格由供求關係決定。供大於求則價格下降,供不應求則價格上漲。這裡面沒有工人什麼事。


東苑居士


剩餘價值之說是荒謬的,如果材料成本是5元,市場人工一天5元,那人力成本就是5元,跟銷售價格無關,那麼剩餘價值與工人無關。

資本家可以憑自己的本事將產品(如工藝品)賣到8元,10或15元或20元或200元,難道工人的剩餘價值也從-2元,0元變到5元,15元,以至於190元?

又如果這個資本家花1億買了個著名商標,在自己的產品貼上商標後每個產品被賣到了2000元,難道那個工人的剩餘價值就變成1990元了嗎?

如果硬要用剩餘價值來說老闆剝削了工人,那麼就必須固定銷售價格,同類產品必須完全統一價格,而且老闆不需要任何投資,完全由國家提供資金,土地,廠房和設備,那麼才能勉強談剩餘價值,可見剩餘價值不是市場經濟所能使用的經濟術語。

不能看著別人賺錢就眼紅,硬說別人搶他的錢,要看到富貴都是通過自己的努力獲得的,更是前世今生的因果報應。


中華文化大秘密


只能說提問的人簡單邏輯,淺層思維,抱守殘缺,思想僵化。

所謂剩餘價值理論是百多年前的一個簡單的理論,存在諸多缺陷,它只承認通過交換獲得的的剩餘價值是工人的勞動所創造 ,這是令人遺憾的。其實所謂剩餘價值的說法現在各種經濟學體系中已經不再引用,蓋因為太簡單而且與實際經濟活動差別太大。

一個芯片,還不如一個指甲蓋大,獨家壟斷,你說賣的利潤是工人勞動所創造的剩餘價值,大家都在剝削工人?你這不是睜著眼睛說瞎話嘛!

資本市場,通貨資本運作獲取的收益,你說是間接的剝削了工人勞動創造的剩餘價值?你抬槓也是抬得可以呀。

國家有專利局,受理專利,誰用誰付錢,你說這是間接剝削工人嗎?

現代社會財富的產生和積累就是生產要素和市場的有機結合。生產要素主要包括資本、技術(包括設備)、勞動力以及將這些要素組合起來管理要素。缺一不可,而且根據不同的生產對象和服務對象,往往資本和技術是關鍵要素,華為的年研發經費幾百億,形成華為目前的技術領先優勢,這些是技術和資本的有機結合,也是精準戰略的成功樣板,用簡單剩餘價值去解釋,要麼太牽強,要麼真的是榆木疙瘩。

多年以前,中國政府就確認科學技術是生產力,開放資本市場建立股票市場本身就是承認資本的對經濟發展的增值價值。

發展馬克思主義,不是這樣提問題的。好不好。


老齊在此


我說“四點”:

第一,這套“剩餘價值”創造理論,是完全正確的,也就是說“它沒有錯”;只是由於“時代的侷限性”,有些不完備的地方。

按照“馬克思”他本人的說法,剩餘價值是由工人階級創造的、被資本家無償佔有的那一部分價值:價值,有正價值,也有負價值。也就是說,資本家投資有可能賺錢,也有可能“賠錢”,這裡是指“某個具體的資本家”。但是,作為整個統治階級的“資本家群體”,他們永遠“只賺不賠”。

第二、返回頭來看“新價值”的創造。這裡給出一個“理論模型”或者叫:“解釋範式”。

(一)構成“社會成本”的是:所有企業的—— 資本【資本家、投資人的“付出”:土地、廠房、生產工具、流水線等】、管理【企業家因素】、僱傭勞動等。

(二)由於社會發展所形成的“社會利潤”:

1、“成本加成”利潤,也就是:歸屬於“資本、管理、僱傭勞動等”的新產生的“一部分新價值”;

2、“社會利潤”:流通利潤【“商業流通”創造的新價值】、稅【政府徵收的“行政成本”,還有“二次分配”調節資金】、賦【各種各樣的“費”】等;

3、“社會機構”如金融等創造的“剩餘價值”等。

(三)總價值,也就是退出流通領域後,進入“消費階段”的效用總值:若以貨幣來衡量就是“價格”;若用“社會進步”來衡量就是“社會財富”等。另外,也有一種可能性,是:負價格,或者“社會毒垃圾”。這就需要“社會擠出”,比如:農民起義,工人罷工,經濟危機,金融泡沫崩潰等。

第三,勞動、一般社會勞動,是構成“社會價值”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其他“社會要素”比如社會的自然環境資源稟賦等也是構成“新價值”的必要組成部分。是謂:《全息勞動價值論》。

第四、社會已經進步到:“新型智能勞動時代”:

曾經“奴隸的體力勞動力”是關鍵生產要素;後來是“廣義農業發展需要用到的”土地是“社會爭奪”的焦點;再後來“土地不大值錢了”,資本成為社會最閃亮的存在,以至於都發展出了“金錢拜物教”;

今天,資本在一些“社會”中還很重要,但是“社會的趨勢”是——不少的地方已經是事實—— 資本不重要,重要的是:智能資本【新的社會科學技術型生產存在,姑且名之曰:智本】、以及“智本”的管理者和社會勢力代言人。

歡迎爭鳴,歡迎批評指正,謝謝!


中和永道


剩餘價值是馬克思最先在《資本論》中提出的概念。在資本主義社會中的大前提下,定義資本家佔據勞工的剩餘價值叫做剝削。請務必不要忽略這一點。

在現實社會里,企業主在經營中,賺取了鉅額利潤,叫不叫剝削工人?這個問題困擾著不少人。

例如老闆花了二萬元買來一塊和田玉籽料,交給工藝大師雕刻。經過半個月,加工成了一個精美的雕件。有人出價十萬買走。老闆支付大師的工錢是三萬,淨賺五萬(不考慮設備,納稅)。那麼這個五萬應該算剩餘價值嗎?還是應該算剝削?

應該叫剩餘價值。

也可以叫做企業的利潤收入,但不應該算剝削。

這裡涉及到我國的制度是社會主義,不存在資本家了。有錢人叫富人。成功的私企老闆,正名為成功的企業家,也不叫資本家。名稱的差異,概念上有天壤之別。

說到企業虧損,決不能把責任推給工人。

工人是接受領導,頂崗幹活。

企業虧損那是領導工作失職,決策失誤造成的。




匯雁1


剩餘價值就不是工人創造的。

勞動價值是凝結在產品中的無差別人類勞動,商品價格受供需關係影響圍繞價值上下波動。

在馬克思的理論體系裡,工人的勞動本身是沒有價值的。

用馬克思的話講,工人生產出的商品,有兩個屬性:

價值,使用價值。

其中價值是商品的自然屬性。比如一個杯子,它就能拿來喝水,個子低的人用它游泳,沒有問題。反正杯子就在哪。

但是,決定一個杯子能賣多少錢的,是使用價值。使用價值是決定一個企業是否能盈利、虧損的關鍵。

所以,工人把一堆1塊錢的泥,燒成了一個100塊杯子。工人燒杯子過程,不產生任何價值。因為把泥變成杯子的過程中,沒有任何價值。

所以在工人看來,我把1塊錢的泥變成了100塊錢的杯子,老闆才給了我5塊錢。所以其中的剩餘價值是:100-1-5=94塊。都被企業家拿走了。

其實這是不對的。因為勞動本身是沒有差別,所以燒杯子的、燒紙的,都應該是賺5塊錢。

但是呢,決定一個杯子賣多少錢的,是供需關係。

換句話說:一個5塊錢的杯子賣了6塊錢。泥1塊錢,工人5塊錢。這時候杯子是沒有剩餘價值的。

一個杯子賣了100塊錢,這時候就有了94塊的剩餘價值。被資本家拿去了。

但如果這個杯子賣到了6塊錢以下呢?不就虧損了。

說白了,剩餘價值是受供需關係影響的,跟工人一毛錢關係都沒有。


酒騎風


所謂剩餘價值,是指價值中的價值,亦即資本家利用工人創造的價值減去他們的勞動報酬獲得的價值。剩餘價值越高,說明工人受剝削的程度也越高。

那麼,如果虧損了,是否也意味著也是工人創造的呢?嚴格地講,不是。因為,工人創造的價值已經形成,至於能否實現更大的價值,就看資本家給予這些商品多大的科技含量、市場空間,能否在同樣的勞動下獲得更高的價格。因為,只有產品銷售價格高,才能獲得更高的利潤。否則,就沒有利潤,甚至虧損。

而一家企業是盈利還是虧損,除了產品生產成本和銷售成本這之外,還有管理成本。一些企業,一線工人很少,管理人員很多。而這些管理人員,很多又不直接創造價值,甚至在創造負面價值。那麼,自然也就容易導致企業出現虧損了。反映在國有企業身上,就是人浮於事現象嚴重,辦社會現象嚴重,自然,工人就無法讓這些企業產生更好的效益了。所以,剩餘價值是工人創造的,利潤也是工人創造的,虧損,則更多是管理和技術的原因,工人只能根據企業的要求去生產產品,企業則應當更好地發揮企業員工的創造性和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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