鈕文新:在金融市場造謠是犯罪

鈕文新:在金融市場造謠是犯罪

在中國,“編造傳播虛假金融信息”是嚴重的違法、甚至是觸犯刑律的行為。《刑法》第181條規定,編造並且傳播影響證券、期貨交易的虛假信息,擾亂證券、期貨交易市場,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但我們目前幾乎還沒看到“因在金融市場造謠”而被訴以刑事責任的判例,或許這件事從現在開始將發生改變,一個清晰而明確的信號是:近日,央行已就“3·29降準造謠事件”向公安機關報案,請求立案偵查並追究“虛假信息編造和發佈者”的法律責任。

事情的經過大致是:3月29日(週五)股市大幅上漲,正當一些投資者對此不明就裡而“尋找原因”之時,一則冒名新華社記者的消息在網絡上迅速傳播,言稱: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4月1日起降低法定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當晚,央行辦公廳迅即出面澄清,指出“此為不實消息”。

毫無疑問,一段時間以來,市場對央行再次降準的預期日趨強烈,3月29日當天《經濟日報》頭版頭條也引述大量經濟學家的觀點,認為2019年降準仍是央行貨幣調節的主要手段和方向,而且卻有經濟學家提出4月有望降準一次的判斷。正因如此,“降準謠言”則顯得特別靈驗。

鈕文新:在金融市場造謠是犯罪

這是一件特別重大的壞事,因為會誤導股市投資者把“當日股市大漲與降準謠言”捆綁在一起,讓投資者誤以為股市大漲是“降準謠言”所致,而只要央行出面闢謠,投資者必定會認為“股市本不該漲”,是謠言推動才漲,所以行情的持續性值得懷疑。實際上,從週末一些股市分析文章看,許多分析師確實已經把週五股市上漲的誘因歸咎為降準謠言,已經預估週一大幅回調。好在3月31日——3月份最後一天(週日),國家統計局公佈3月份PMI數據回到榮枯線之上,表明中國經濟真實回暖,從而激勵了週一股市高開高走,避免了一場市場恐怕。

誰能說出是什麼人在製造這樣的謠言?又是出於怎樣的目的來製造這樣的謠言?我一直以為,其背後的勢力不可小覷。在我看來,這樣的手法實際是“以利多的方式做空”。為什麼這樣說?製造利多謠言然後等權威部門闢謠,只要闢謠就是利空,因為造謠者地位遠不及權威部門,所以往往這樣的做法會達成更好的空頭效果——妖言惑眾漲得少,權威闢謠跌的多。

這樣的情況並不少見。比如2015年股市因查處配資而大跌之時,就經常出現謠言說“某某國控上市公司將拿出多少多少錢回購股份”,“某某證監會領導引咎辭職”等等,在市場恐怕情緒極高的前提下,好消息沒人願意跟進,但只要闢謠,負面情緒就會不問青紅皂白地宣洩而出。

鈕文新:在金融市場造謠是犯罪

所以,我們一直提醒近日管理層,闢謠也要將藝術,因為它同樣屬於預期管理的組成部分。市場不希望看到 “此為不實信息”這種簡單闢謠,而希望管理層此時此刻對降準這樣市場極其敏感的消息給出一定的解釋,從而弱化闢謠的利空作用。實際上,既然管理部門應當意識到:市場出現謠言是壞事,但如果我們能夠看到這也是和市場溝通的一個契機,那情況就會大不相同。我們可以利用這一契機對市場做出更多的政策解釋,給出更多正確而有度的信號,那將更加有利於中國金融市場健康發展。這次央行的做法就值得讚許,在簡單闢謠之後,立即啟動司法程序,向公安部門報案,偵查並將造謠者繩之以法。這當然是規範的市場參與主體樂見之事,同時也是拿起法律武器維護市場安全穩定,消除系統性風險的有效舉措。

有必要再重複一遍:闢謠也是市場預期管理的組成部分。我們希望看到,從現在起,中國金融市場裡的造謠者被《刑法》追責,而不僅僅罰款了事。我們既然已經意識到“金融市場無小事”,那擾亂金融市場也當無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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