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警方與劫匪的槍戰中,平民撿到槍支將劫匪擊斃或者擊傷,算是犯罪嗎?

KevinM90


如果真的遇到這樣的事情,遇到有劫匪要傷害到他人性命的時候,大多數人還是會選擇伸出自己的手,撿起槍迅速還給警察,只有在情況非常危急的時候,會有一小部分人選擇直接開槍,這當讓不會算犯罪了,畢竟制止犯罪人人有責,你應該會被當做好人好事宣揚的。

但是這裡有幾個可能發生的狀況,需要你注意了。

1、你是否會用槍?

我想對於百分之九十的人是沒有見過真槍的,更別提用了。因此拿起槍來,你會不會用這就是最大的問題,因為槍是有保險的,如果你撿的是一個關了保險的,又不知道保險怎麼開,那幾本等於撿了一個磚頭,還不如不撿。這時候最好把槍給警察。

如果你剛好撿了一個開著保險的槍,那你知不知道槍的後坐力非常的大,你瞄準的是A,可能因為後坐力太大了,直接打到了A頭頂5米,同時這個後坐力你沒有做好準備的話,有可能把自己給傷了。

2、你的槍法?

如果沒有用過槍,那就別說槍法了。肯定會打歪的,強大的後坐力和心理壓力,都會讓你無法得心應手的用這把槍,那這對於你來說就是非常危險的了。


所以如果真的遇到有槍戰,剛好有把槍在腳下,那說明你離戰場很近,首先要做的就是保護自己的安全。畢竟這跟你沒關係,不要被捲進無辜的戰爭中去了。接下來,你最好打個電話報警,把你的情況說下。畢竟這種事情不常見,備個案可以方便自己脫身。最後如果真的有劫匪向你跑來了,你不得以的情況下,千萬拿起槍一槍把劫匪打死了,這樣有殺人滅口的嫌疑。

所以,最好的方式其實就是遠離戰場,如果沒有劫匪來,那麼自己撿著槍報警。如果有劫匪來,趕緊撿槍跑,然後報警。不得已跟劫匪對峙的話,再選擇開槍。


如果是各位讀者,你們會選擇什麼手法呢?


老王偵查記


如果在警方與劫匪的槍戰中,平民百姓撿到了被丟在地上的槍支,並且在這種危急的關頭,一槍擊斃了劫匪,也或者是打傷了劫匪。這件事情平息以後,自然要分析案情。討論一下當時的情景。然後必然會對這個罪犯進行罪責上的宣判。


不過那個在這場警察與劫匪爭鬥的過程中,本著就警察傷劫匪的那種勇氣,毫不猶豫,不加思索的就拿起了地上的槍。當時就打下了劫匪,這種情況下,是十分危急的關頭,是不能給任何人有思考的機會,也是不能錯過任何一個不讓劫匪傷人的危急關頭。這時候,這個平民百姓雖然開槍打死或打傷了劫匪,這與這個人根本沒有任何關係。

相反,這個老闆姓反倒是立下了赫赫的戰功。因為他的出手就屬於見義勇為,它的出現挽救了一場警察要被傷害的被動局面。這樣的事蹟應該給予表彰,而不是在分析再討論。把這個見義勇為的人心給傷透了。

所以作為一個旁觀者來說,我覺得這個見義勇為的人做的沒有錯。打死劫匪也沒有錯。如果說論功行賞的話,那麼在這次警匪槍戰的過程中,平民百姓發揮了自己見義勇為,臨危不懼的勇敢勇氣。把劫匪繩之以法。這就要受到表彰,受到鼓勵,所以說不要懷疑他的做法,不要去討論他應不應該承擔責任。對於這樣敢出手,敢同犯罪分子作鬥爭的人,我們的社會就應該獎勵。


伊春美食美客


這是電影情節,現實社會中若真有此事,只能從結果反推是否合法,情況會很複雜。有以下幾種可能,99%的情況下,你會變成犯罪分子。

一、撿槍並射擊,卻被警察誤認歹徒同夥被擊斃。

你撿了歹徒的槍並開槍射擊,警察極有可能將你當做歹徒隱藏的同夥,將你擊斃。

交火過程中,警察很難分辨誰在瞄準誰,警察只是看到一個非警察拿槍射擊,有什麼理由不擊斃你?

事後追查也很麻煩?您確定您與歹徒沒有任何聯繫嗎?警察也許會查出來你與歹徒坐過同一輛地鐵,某個時點在同一商場出現過,雖然沒有直接證據證明你與歹徒商量過犯罪行動,但你持槍開火後被擊斃,已經行為上證明你是歹徒同夥了。

所以,撿槍不僅有被警察擊斃的風險,事後也可能蒙冤,給家人帶來煩惱。

二、撿槍開火後,擊斃了歹徒。

你能夠確認誰是歹徒嗎?

你能夠確認歹徒正在持槍行兇,你的行為沒有防衛過當嗎?

三、撿槍開火後自己走開。

你很有可能是逃逸的歹徒同夥。

四、撿槍開火後被警察抓捕。

你就是歹徒同夥,人證物證俱全呀!

五、你是被劫持的人質,撿槍開火。

需要事後甄別,你也有可能是歹徒安排的內應。


又開始踢球的老廣


這個問題,問得不合時宜,嚴重點說,問得愚蠢與幼稚。我曾經問過我孫子類似的問題,在公共場所遇到持刀揮砍和持槍射擊的暴恐襲擊時,你該怎麼辦?年輕人的回答總是血氣方剛,義正詞嚴,當然是尋找合適的工具和暴恐分子搏鬥。我簡直是無言以對。我耐心的告訴他,遇到暴恐襲擊時,最好的作為是迅速逃離現場,躲藏起來等待救援,如果你見義勇為,手持武器返回現場,你手上的任何器械在警方眼裡都是兇器,警方無法辨別你的身份和敵我陣營,特別在晚上,警方最直接有效的打擊對象就是手持兇器和正在攻擊的人,即暴恐分子。所以這個時候選擇去見義勇為,是極不明智的,是愚蠢的。同樣的道理,如果誰碰巧撿到槍,當你拿起槍的時候,你即成為了暴恐分子的一員,警察開槍打死你,是正當的合理的,誰也無法確認你開槍打死的是暴徒還是群眾!所以見義勇為還要分合適的環境,合適的情節,合適的分寸!


荊楚一根筋


絕對屬於犯罪。因為你沒有殺人的權力。屬於僭越,越俎代庖。人家專業的警察叔叔都打不死的強盜,你可以打得死,這個本身就是一種玩笑。除非你是一個經過專業訓練的退伍軍人【我懷疑你是不是劫匪的同夥,你先自證清白吧】,對各種槍械都瞭如指掌,不然地上隨便掉一把槍吧,你怎麼可能會用,普通人遇到槍戰早就尿褲子了,沒有強大的心理,恐怕早就篩糠了,恐怕掉地上的不是槍而是你自己。你在地上隨便撿一把槍就可以打死人,那你宇宙第一牛逼。而且,你怎麼分得清楚你打死的那個人是誰?說不定是路人甲呢?


太素老道


根據法律在中國境內在未培訓和取得持槍證的情況下擁有和使用槍械都是違法的。公安機關有權對不法分子進行武裝打擊甚至擊殺,哪是權力和使命。作為一個公民也有權力和義務去維護社會的安定和繁榮但不代表公民在未受到指示和生命財產未受到威脅時進行私下處決。第一你未經過培訓很有可能會誤傷他人第二作為人權大囯你並沒有處決權第三你情況不明不知道匪徒身上是否還有重大安全隱患比如人質和炸彈第四留下活口提供同黨信息。雖然你成功擊殺罪犯但不提昌因為你違法在先,功過相抵也不至於做牢但你也不是英雄,因為你的這一舉動實在是冒險。


家有茹茹妹


情理之中,應該算是見義勇為。

而在實際操作中,情況卻複雜得多。

你撿槍,誰能證明你是正義人士?誰能保證你不是同夥?誰能證明你不是殺人滅口?

為避免誤會,別靠近,能躲多遠躲多遠。往上衝的話,忙不一定幫上,添亂是極可能的。當然,電影橋斷就算了!除非人質奪槍反殺。


南楓一劍


一、當警匪槍戰時,情況極為緊急且複雜。一般平民不宜參戰。如是退役的軍人或警官,在參戰前務必先要表明自己身份和意圖,以免誤會。

二、槍枝所屬,槍枝或許為警察用槍,不慎掉落,應即刻遞還給警方為佳。如是劫匪用槍掉落,首先是檢驗槍枝,是否自制或軍用制式槍,拉開槍栓查看有無子彈,可用與否。如果不慎炸膛,反傷自己。

二、地點在鬧市區還是空曠地。在人群密集地,業餘槍手不宜參戰。空曠地開槍,也要注意防止誤傷他人。

三、如在混戰中劫匪未確認擊斃,不要徑直向前,以防劫匪詐死。

四、配合公安機關,證明自己身份。同時要留下自己的指紋,與槍上罪犯指紋進行比對。詳細的開槍時機,地點,角度,以及完成情境模擬等等。

五、或許你將成為本案重要證人保護起來,並履行保密義務。

六,本案全部調查結束,並經法院宣判結果之後,你或許會領到一筆獎金或者其它對應的結果。

七、提醒一點,如非十分緊急,活口要比死的,更有價值。


偷得浮生半日閒180666020


警察與劫匪發生槍戰,你一個普通老百姓能撿到槍,你一定是在現場,不是你離劫匪近,就是隔警察距離不遠的地方伏著。如果這把槍是犧牲的警察的,你就勇敢的拿起來怒吼一聲朝劫匪劈頭蓋腦的打過去又何必考慮什麼死與活呢?如果這把槍是受傷的警察的,你先撿起來大聲問問警察叔叔再看著辦吧!免得將本應該留著的“活口”匪徒一下打死了造成往後的一些麻煩呢。如果這把槍是劫匪丟下的,你撿起槍後一可自衛,二也可抖膽向匪開槍,不過注意只能將其致傷而不可以將其致死呵!如果你一無膽量,二無把握,最好就大聲聲明自己撿到劫匪的槍了,便靜下心來瞅準機會朝警察這邊靠攏吧。這樣既戒除了警察叔叔不會誤將你當著劫匪的同夥擊斃的危險,又戒除了匪徒防你時所帶來的危害,你儘管躲一邊去欣賞此場警匪槍戰現場直播,別火線上添亂已經是阿彌陀佛啦!(毛手摸著小猴頭,鼓目呆望大馬猴。)


冰域客


在一個槍支管控極其嚴格的國度發生警匪槍戰的可能性極其小,當然,個別地區除外。一個未當過兵的未摸過槍的人,遇到槍戰必然反應是緊張,其所有的反應與行為基本都會是本能的,盲目的,羊群的,那時就算槍就在面前也只會本能的逃而不會去撿,更談不上開槍。

回題,一支被摸過的槍會留有指紋,在身份未定,敵友未知的情況下,警察的正常邏輯是持槍即匪,這時候撿槍極有可能被“匪徒”,從而被警察射殺。於匪,你撿槍,非友,必殺。所以,槍戰未結束之前撿槍很有可能成為雙方的射殺目標。但若槍戰結束,警勝,撿槍無益,應通知警處。若匪勝,你一己之力又於事何用?

所以,不幸遇戰,還是本能地逃,因為這不是戰爭,不是抗戰,逃沒有罪責,但若是為國而戰,逃則死罪。

末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