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小癌觀察應不應在年輕人中推廣?請看醫學專家怎麼說!

大家好,病友們都叫我東姐!

今天分享《甲狀腺書院》的一篇文章,內容是甲狀腺癌治療的相關專家從幾個臨床常見的問題著手,見微知著,探討甲狀腺疾病診治的相關問題。這些專家的具體供職醫院和職稱原文沒有具體標明,東姐也無法查清,抱歉!

微小癌觀察應不應在年輕人中推廣?請看醫學專家怎麼說!

觀點討論(1)微小癌觀察不應在年輕人中推廣?

李小毅:日本Ito研究的主要思想表示:疾病的發展跟年齡相關,大於60歲以上的患者疾病進展風險顯著下降,而40歲以下的患者疾病的進展比例明顯增高。換句話說,對於年輕人來講,疾病的發展風險明顯增加,是不是年輕人就不適合觀察?

高瑩:微小癌不等於低危癌,雖然年齡對於進展有影響,但我們應當以是不是低危癌為標準。低危癌是不是最終會轉變,就我們現有的證據回答不了,所以我更傾向於在患者知情同意的情況下根據多種因素隨訪監測。

鄭向前:如果有一位年輕女性,雙側微小癌,每個2~3mm,是否要做手術全切?如果選擇全切,可能會導致病人長期服用藥物,出現旁腺、神經問題等。高危因素裡,年齡只是因素之一,如果要採取觀察的話,就需要考慮疾病本身的情況、實施觀察的醫療團隊的技術(如超聲評估水平等)、病人的主觀意願三個方面。總體而言,目前的手段不能明確是否高危的情況下,可以先觀察試試。

王卓穎:首先是微小癌觀察這件事能做不能做現在還有爭論,其次是觀察不代表不做手術。就目前這個階段,考慮的是病人需不需要立即做手術,還是推遲手術。就上述兩個前提下,年齡不是考慮的重要因素,年輕人要求觀察的需求較高,也更抗拒手術,但是妊娠傾向的人卻又可能不適合觀察。所以目前沒有肯定的答案,只能就病人當下的情況進行評估,但是年輕人將來手術的可能性大一些。

李小毅:從疾病角度講,60歲以上的患者選擇觀察更「安全」,而年輕人的觀察風險「會大一些」;但是年輕人的需求也更多……所以對於年輕患者,我們需要權衡各種因素的利弊、與患者充分溝通、尊重其決定;而對於60歲以上的低危PTMC,可以「積極」地推薦隨診、觀察。

觀點討論(2)甲癌術後的 131I 清甲治療是否必要?

李小毅:如果是高復發風險的患者,清甲治療是不夠的,但是中低危復發風險的,碘治療去掉殘留少量的甲狀腺組織的價值和意義在哪裡?換句話說,中低危是否不應該考慮清甲,或者高危的清甲治療又是不足的?

柳衛:甲癌術後131I治療是否有必要?從名字上看,這種清除正常殘留的術後甲狀腺組織,可以說是一種預防的手段,去幫助我們更好地治療、隨訪。從歷史上看,最早開始使用131I來清除殘留甲狀腺,是由於當時手術技術限制、留下的甲狀腺較多,對於後續的隨訪和再治療產生了一定的影響。所以我們應當考慮,隨著現在外科技術的提高,要求的是全切或者近全切,留下的甲狀腺已經很少;另一方面隨訪的手段增多和技術的提高,提供了可靠的保障,所以在中低危病人中,清除殘留的甲狀腺對於疾病的預後意義不是很大。131I的治療應該關注於有病灶的治療,中高危的病人應當是清灶,而清甲不是一個獨立的步驟。所以清甲的概念應當逐漸被淡化。

卜慶敖:應當在患者有高危因素或者術後Tg偏高的情況下,清甲才有意義。另一個問題是:治療是清除局部還是遠處轉移?個人認為131I在清理遠處轉移灶才有意義,而局部侵犯嚴重的可以聯合食管、氣管甚至喉部、神經切除。

觀點討論(3)大於2cm的DTC可以選擇單葉切除嗎?

李小毅:根據 ATA 最新的指南建議,1~4cm 的腫瘤經過恰當評估可以選擇單側切除。但是實際上臨床面臨的問題更為複雜,2cm以上的病人出現淋巴結轉移比例大概超過80%,大量淋巴結轉移比例大概超過40%的情況下,殘留的淋巴結會不會引發風險,給後續的治療造成困難?

李興睿:大於2cm的DTC出現高危因素概率較大。正常人的甲狀腺大小,上下徑5cm,前後徑 2~3 cm,左右徑2~3cm。按這個角度來說,大於2cm的DTC侵犯包膜的概率非常大,高危因素也就非常大,所以不建議選擇單側切。

王玉龍:與王卓穎教授和李大鵬醫生一樣,我們都認為單側腺葉切除足夠。如果出現側頸轉移的就做治療性清掃,不做預防性清掃;如果術中明確發現擴散到包膜侵犯帶狀肌,也只做帶狀肌切除,而不做對側甲狀腺的切除。根據腫瘤醫院的統計,堅持腺葉+峽部+患側六區清掃的術式,病人十年的存活率為93%。如果若干年以後病人出現轉移,或者對側腺葉理論上有可能新發第二個病灶,這個時候再次手術也來得及,而不用在當時特別激進地治療。

鄭向前:如果大於2cm的DTC做全切再加上雙側中央區的清掃之後,患者的生活質量會下降。根據玉龍醫生所說,單側切除加上規範的清掃,造成對側復發的幾率很小。再者,即使若干年之後復發再次手術也是可以的。所以在手術時也應當考慮患者的生存質量問題。

觀點討論(4)甲亢合併甲癌,碘治療為絕對禁忌,是否真的如此?

李小毅:這個題目似乎聽起來可以這樣理解:甲亢可以用131I治療,一部分甲癌術後也需要用 131I 進行治療,而對於不是很大的甲癌並有甲亢的患者,是否可以通過一次性的131I治療來完成兩個疾病治療?又或者在特定的情況下,指南的推薦也不完全是絕對的禁忌?

卜慶敖:個人的觀點131I一次性治療兩個疾病應該是禁忌。由於

131I 射線會造成甲狀腺癌發生的增加;甲亢的治療是小劑量,而治療甲癌就需要增大劑量,正常甲狀腺組織會不會因為 131I治療而新生病灶。

柳衛:在一些特定情況下,如甲亢比較重,或者患者對抗甲狀腺藥物過敏,外科又不適合直接手術,是否可以先用131I治療甲亢,再通過外科手術來治療甲癌?

李小毅:是否有另外一種情況,高功能性結節,在什麼情況下不考慮131I治療?

崔岱:通常這樣的病人首選131I治療,如果結節根據一些指標判斷確實是結節不好的情況,這樣的病人建議藥物治療甲亢,控制到一定程度上也可以選擇手術治療。

現場參會醫生:臨床遇到過一例甲亢合併甲癌的病例,同時有藥物治療過敏的情況發生,當時外科醫生建議

131I治療。首先病人症狀比較重,擔心術中出現甲狀腺危象,其次甲狀腺比較大,擔心術後出血,所以先做了131I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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