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图:《世界人权宣言》早期修改草案
沈从文对张兆和说:“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2018年12月10日,又逢世界人权日,小编却想对《世界人权宣言》说,I'm sorry,我过过许多个世界人权日,也常把人权挂在嘴边,却从未认真读过你。
12月10日,又逢世界人权日。小编邀您一起品读《世界人权宣言》这份诞生于1948年12月10日的伟大文件。《世界人权宣言》存在多个中译本,此译本以清华大学法学院何海波教授的译本为基础,后由刘轶圣律师略作修改而成。
“世界人权日”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二战是世界上的资本主义国家为了重新瓜分全球的资源,如原料和土地等,而发动的大规模战争。对全人类来说,战争是非常残酷的。二战期间,到处生灵涂炭,民不聊生,人类遭到空前的浩刧。在战争年代,根本没有什么人权可谈。
人类吸取了这惨痛的历史经验教训过后,为了避免这样的悲惨历史重演,通过联合国在1948年12月10日发表《世界人权宣言》。值得注意的是,《世界人权宣言》是联合国大会在没有任何国家反对情况下通过的。
为了纪念这个重大的日子,联合国把通过《世界人权宣言》的日子(也就是1948年12月10日)定名为“世界人权日”,这就是“世界人权日”的由来。
具体内容
《世界人权宣言》
序言
鉴于承认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不容剥夺的权利乃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
鉴于对人权的无视和污蔑酿成了惨绝人寰的野蛮暴行,人类的良心为之愤慨,而一个人人享有言论和信仰自由并免遭恐惧和匮乏的世界已被宣布为普通人民的最高愿望,
鉴于人权必须受到法治保护,以使人们无需被迫揭竿而起,反抗暴政和压迫,
鉴于促进各国间友好关系的发展实为必要,
鉴于各联合国家的人民已在《联合国宪章》中重申他们对于基本人权、人类尊严和价值男女权利平等的信念,并决心促进更大自由下的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
鉴于各会员国业已誓愿与联合国同心协力,促进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普遍尊重和遵行,
鉴于对这些权利和自由的共同理解对于充分实现上述誓愿至为重要,
本《世界人权宣言》,作为所有人民和所有国家努力实现的共同标准,以期每个人和每个社会组织始终铭记本《宣言》,努力通过传授和教育促进对这些权利和自由的尊重,并通过国内和国际的进步措施,确保这些权利和自由在各会员国及其所管辖领土的人民中得到普遍、有效的承认和遵行。
第一条
所有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相互之间应当亲如兄弟。
第二条
任何人都有权享有本《宣言》所列举的所有权利与自由,不因其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和其他观点、民族和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份有所区别。
任何人享有上述权利与自由也不因其所属国家或地区的政治、司法和国际地位,包括独立领土、托管领土、非自治领土或者其他主权受到限制的领土,而有所区别。
第三条
任何人都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的权利。
第四条
不得对任何人施以奴役或劳役,禁止任何形式的奴役和奴隶贸易。
第五条
不得对任何人施加酷刑,或者残忍、非人道或者侮辱性的对待或处罚。
第六条
在任何地方,任何人的法律人格都应得到承认。
1950年12月10日,美国纽约,肤色各异的孩子们打开了“美丽新世界”的蓝图
第七条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有权获得法律不受歧视的平等保护。对于任何违反本《宣言》的歧视或者任何形式煽动该等歧视的行为,任何人都有权获得法律的平等保护。
第八条
对于侵犯其宪法或法律所赋予的基本权利的行为,任何人都有获得相应国内法庭有效救济的权利。
第九条
任何人不受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
第十条
任何人在面临权利义务裁决或者犯罪指控时,都有权完全平等地获得独立、中立法庭公正、公开的审讯。
第十一条
(一)任何被控有刑事罪名的人,在其经公开审判、充分辩护并依法证实有罪之前,应当推定其无罪。
(二)任何人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在其发生时依据国家法和国际法均不构成犯罪的,不得被判有罪。对于犯罪行为的处罚,不得重于实施行为时所适用的法律规定。
第十二条
不得任意干涉任何人的隐私、家庭、住宅和通信,也不得攻击其荣誉与声誉。对于该等干涉或攻击,任何人都有权获得法律保护。
图为1950年4月,罗斯福夫人(左二)、张彭春(右二)与马利克(右一)共同出席联合国举办的一项人权展览的开幕式。罗斯福夫人身后悬挂的便是《世界人权宣言》。
第十三条
(一)在各个国家境内,任何人享有迁徙与居住的自由。
(二)任何人都有权离开任何国家,包括他自己的国家。任何人也有权回到自己的国家。
第十四条
(一)任何人都有权为免于迫害而在其他国家寻求和享有庇护。
(二)确实由于非政治性犯罪或者与联合国宗旨与原则背道而驰的行为被起诉的,不得援用该权利。
第十五条
(一)任何人都有获得国籍的权利。
(二)不得任意剥夺任何人的国籍,不得剥夺任何人改变国籍的权利。
第十六条
(一)成年男女享有结婚和组建家庭的权利,在婚姻中享有平等权利,不因种族、国籍或宗教而有所限制。男女双方在结婚、婚姻存续期间以及婚姻解除时享有平等的权利。
(二)婚姻的缔结,只应建立在意图缔结为配偶的双方自由并且完全同意的基础上。
(三)家庭是社会天然而基本的单元,有权获得社会与国家的保护。
第十七条
(一)任何人都有权独自拥有或与他人共有财产。
(二)不得任意剥夺任何人的财产。
第十八条
任何人都有权享有思想、良心和宗教的自由,该权利包括改变其宗教或信仰的自由,和以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私下说教、实践、礼拜和遵行的方式宣示其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1946年1月,罗斯福夫人受杜鲁门总统任命,出使首届联大会议。在那次会议上,罗斯福夫人展现了自己的外交才华,受到了与会其他代表的高度评价,罗斯福夫人自此与联合国结缘。图为罗斯福夫人与其他国家的妇女代表在一起,其中居中戴礼帽者为罗斯福夫人,左一为印度代表梅塔夫人,左二为中国代表吴贻芳。
第十九条
任何人都有权享有观点与表达的自由。该权利包括持有观点而不受干涉的自由,以及不论媒介、不限边境地寻求、接收和传授信息和理念的自由。
第二十条
(一)任何人都享有和平集会与结社的自由。
(二)不得强迫任何人从属于任何团体。
第二十一条
(一)任何人都有权直接或通过其自由选择的代表参加其国家的政府。
(二)任何人都有在其国家担任公职的平等机会。
(三)人民意愿应为政府权威的基础,应通过定期、真正的选举体现,选举应当普遍而平等,并以秘密投票或与之相当的自由投票的形式进行。
第二十二条
作为社会的一员,任何人都有权享有社会保障,有权通过国家努力和国际合作,依据各自国家的组织与资源,实现以下对于其尊严和自由发展个性不可或缺的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
第二十三条
(一)任何人都有权工作,有权自由选择就业,有权获得公平体面的工作条件,有权获得免遭失业的保护。
(二)任何人都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不应存在任何歧视。
(三)任何工作的人都有权利获得公平体面的报酬,有权在必要时获取其他形式的社会保障作为补充,以确保其本人和家庭合乎人类尊严的生活。
(四)为保护其利益,任何人都有组建和加入工会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任何人都有权获得休息与闲暇,其中包括对工作时间的合理限制以及定期带薪休假。
图为《世界人权宣言》主要制订者之一、中国代表张彭春
第二十五条
(一)任何人有权享有为维持其本人和家庭健康安乐所需的生活水准,包括食物、衣着、住房、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在遭遇失业、疾病、残疾、丧偶、年迈或者其他超出其控制的丧失谋生能力的情况时,其享有获得生活保障的权利。
(二)母亲和儿童有权得到特别照顾与协助。所有儿童,无论婚生还是非婚生,享有同样的社会保护。
第二十六条
(一)任何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应当免费,至少初级与基本教育应当免费。初级教育应当具有义务性。技术和职业教育应普遍设立。任何人都有接受高等教育的平等机会,该等机会应根据成绩择优分配。
(二)教育应当促进人的个性充分发展,增强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促进各个国家、种族和宗教群体之间的了解、宽容和友谊,促进联合国维护和平的各项活动。
(三)父母对其子女应受何种教育享有优先选择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一)任何人都有权自由参与社区文化生活,有权享受艺术,有权分享科学进步及其益处。
(二)任何人就其创作的科学、文学或者艺术作品所产生的精神和物质利益,有权得到保护。
第二十八条
任何人都有权享有能够充分实现本《宣言》所载权利和自由的社会秩序和国际秩序。
第二十九条
(一)任何人的个性只有在社区中才能得到自由和充分的发展,他对社区也因此负有义务。
(二)在行使其权利和自由时,任何人只受法律规定的限制。法律限制应出于确保他人权利和自由得到应有承认的和尊重的目的,并且应当符合民主社会中道德、公共秩序和整体利益的正当要求。
(三)在任何情形下,任何人对权利和自由的行使都不得违背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
第三十条
本《宣言》的任何内容都不得被视为默许承认任何国家、组织或个人从事或者实施任何旨在破坏本《宣言》所载权利和自由的活动或行为。
2018年第56期
总第101期
审核:熊正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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