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自今年1月1日起,呼和浩特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标准再提标,此次提标将惠及呼和浩特市12万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
此次提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由原来的670元/月·人提高到725元/月·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由原来的5616元/年·人提高到6120元/年·人;农村“五保”分散供养由原来的7320元/年·人提高到7980元/年·人,集中供养标准由原来的9672元/年·人提高到9780元/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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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8 00:29:28 賽罕區大學西路辦事處
3月28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自今年1月1日起,呼和浩特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标准再提标,此次提标将惠及呼和浩特市12万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
此次提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由原来的670元/月·人提高到725元/月·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由原来的5616元/年·人提高到6120元/年·人;农村“五保”分散供养由原来的7320元/年·人提高到7980元/年·人,集中供养标准由原来的9672元/年·人提高到9780元/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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