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在2019年4月3日、2019年4月4日、2019年4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在2019年4月3日、2019年4月4日、2019年4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 经公司自查,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截止目前公司环氧树脂产品生产正常,公司销售定价主要依据产品成本,同时参考市场行情,客户需求等因素确定。未来原物料成本、产品价格波动等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它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并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它需要披露信息的互联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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