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關於房產公證與不動產登記,不管買沒買房的都需要清楚

北京12月24日電,從自然資源部獲悉,近日,為深化“放管服”改革,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司法部、自然資源部聯合印發《關於推進公證與不動產登記領域信息查詢共享機制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推進兩部門間信息查詢共享機制建設,提升公證服務和不動產登記工作服務效率和水平。

《意見》明確了部門信息共享的目標。兩部應積極推進部門間“總對總”信息查詢共享機制,實現基於全國數據庫查詢結果的傳輸交換,滿足公證和不動產登記領域對跨地區業務辦理的需要。各地司法行政機關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積極推進同級部門間“點對點”信息查詢共享機制建設和“點對總”信息查詢共享機制建設,實現跨地區查詢不動產登記信息和公證信息。

《意見》就兩部門間信息查詢共享機制建設提出三方面具體要求。一是突出重點提高規範化水平。兩部門應建立信息查詢共享通道,依法查詢核實公證和不動產登記當事人提供的不動產登記信息、公證信息的真實性和有效性。二是落實責任確保信息安全。嚴格按照“誰承辦、誰提起、誰負責”的原則,強化管理、規範工作流程、細化工作要求,依法依規做好協助查詢工作,同時要高度重視信息安全保密,保護敏感信息,杜絕越權操作。三是統籌協調深化拓展部門合作。兩部門應有序推進常態化的信息查詢共享機制建設,構建和完善信息動態更新機制,推進公證機構與不動產登記機構的業務協同和服務創新,積極開展一條龍、一站式、一體化服務,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務。

科普:關於房產公證與不動產登記,不管買沒買房的都需要清楚

根據最新的調查和統計的自然資源,目前,共有3001名房地產登記辦公室,在中國城市和2853個縣和地區,超過80000名一線註冊人員提供房地產登記服務平均每天超過300000個企業和人。

是的,你讀對了。全國房地產登記信息網絡建成後,全國平臺上將統一總結我國不同類型的房源,徹底打破不同地區、不同部門之間的“信息孤島”。

這意味著:未來全國各地的房地產信息,不再是一個人一個數字,吹響自己的號角。全國各地區、各部門將共享所有公民的住房信息。

這也意味著:將來誰買了幾套房子,就再也躲不開了。只要進行登記,就可以合法查詢到。

聽到這個消息,許多人不安

1、那些炒房客的人,心裡會受打擊。

經過房地產的全面登記,全國各地的炒房租戶的房地產、貸款記錄等,都可以看到中央銀行、銀監會、國家未來能夠準確打擊炒房者。

在全國範圍內,多次貸款購房並擁有多套住房的人可能無法繼續獲得貸款。

2、擁有一套以上的人,也要開始緊張。

要知道,房地產登記全國網絡,在某種意義上,也在準備開徵房地產稅。因為,房產稅的徵收,需要把握好公民、家庭在國家的房產所有權、全國的房產網絡,才能做好未來房產稅的基礎性工作。

也就是說,房地產登記全國網絡完成,說明:物業稅開始徵收的腳步,越來越近了。

1. 什麼是房地產統一登記?

根據《房地產登記暫行條例》,登記的適用對象包括:

集體土地所有權;建築物、構築物(如房屋)的所有權;森林和林木的所有權;承包經營耕地、林地、草原等土地的權利;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地役權。抵押貸款;依法需要登記的其他房地產權利。

2.以前的房產證還有效嗎?我需要換證嗎?

舊證仍然有效,有關權利或會更改。你的房產搬家了,比如你承接售完,或者抵押了,當你來辦理一項業務時,變更為你的房產新發不動產卡。如果您的屬性沒有產生這些更改,建議您不必來這裡替換證書或繼續有效。

3.房地產登記後房價會下跌嗎?

許多人認為,房地產登記將是迅速下跌的房價的一劑良藥。對此,相關專家告訴記者,房地產登記制度的出臺對房價的影響並沒有預期的那麼大,因為房地產登記制度並沒有直接影響房價。房價本身也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包括經濟形勢、金融環境、供求關係以及相應的政策。

4. 房地產統一登記有利於反腐倡廉。

醞釀多年的房地產登記制度已進入全面運行階段,居民房屋所有權“完全透明”。許多人希望房產登記能遏制官員腐敗。

專家表示,雖然統一不動產登記的初衷並不是要打擊腐敗,如果司法機關,紀律檢查和監督機關和其他法律調查,可以快速查詢所有房地產的名義人單位,這將對腐敗官員的威懾效應。

5. 普通人如何查詢房地產信息?我如何查詢?

權利人依照《不動產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可以查詢、複製其不動產登記資料。房地產交易、繼承、訴訟等事項的利害關係人,可以查詢、複製房地產的自然狀態、權利人及其房地產扣押、抵押、抵押、收益等情況。

權利人或者利害關係人申請查詢、複製房地產登記資料,應當提交下列材料。查詢申請表;對調查目的的描述;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如有利害關係人查詢,應提交確認利害關係人存在的材料。深圳市房地產登記指南申請材料申請人應提交以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 1 )登記申請;(二)申請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和委託書;(三)相關房地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和房地產權屬證明;(四)房地產邊界、空間邊界、面積等材料;(五)與他人利益相關的說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規和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房地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上公佈申請登記所需材料的目錄和示範文本等信息。登記申請人如果房地產登記申請是為了出售、抵押等。雙方應共同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首次申請房地產登記;(二)繼承或者接受遺贈取得房地產權利;(三)人民法院和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件或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房地產權利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四)權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自然條件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五)房地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房地產權利並申請註銷登記的;(六)申請更正登記或異議登記;(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適用的其他情形。登記過程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向房地產登記機構申請房地產登記。房地產登記機關在房地產登記簿上記載登記事項的,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登記事項應當在不動產登記簿上記載後完成。房地產登記機關完成登記後,應當依法向申請人頒發房地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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