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物价局改革后,以前的事业编自收自支人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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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原是隶属于发改委的二级职能局,属于行政机关,使用的是公务员编制。物价局下属的二层机构不多,大致有物价监督检查所(有的地方叫局)、价格认证中心两个,前者基本上是参公,后者有设置公益一类的,也有公益二类的,视地方情况而定。如果有自收自支编制,基本上是价格认证中心的。

本轮机构改革,物价局将从发改委划转到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二层机构承担价格行政执法相关职能,原属物价局的参公二层机构物价监督检查所(局),其行政职能收归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作为内设机构;物价执法职能与市场价监督管理局其它执法机构整合,组成一支执法队伍开展综合执法。原属物价局的二层公益机构如价格认证中心,基本保持现场,无论其原来是全额拨款、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人员,都统一先行划转,保持身份和待遇不变,直至退休编制核销。期间,市场局内部机构或进行必要的整合,但无论怎么整合都不会影响职能的基本待遇,哪怕是自收自支人员,除非自收自支人员所在的单位整体改企,否则其在职人员一般不会被改为企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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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改革的基本情况

以前各区县基本都设立了物价局,是一个独立的行政单位。随着机构改革的推进,县物价局也会相应的进行改革,例如,有的区县不再单独设立物价局,相应整合至县发改委等单位;有的区县将行政职能划归县发改委等单位,物价局更名后承担相关的公益职能等等。各地改革方式不同,但是改革的概率较大,这项不仅涉及行政机关,也会涉及事业单位。

【2】事业编自收自支人员改革存在多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县物价局不单独设置。原来属于县物价局下面的事业单位,将根据行政机构的调整变化,相应进行变化。例如,县物价局并入县发改委,那么物价局下面的事业单位也将并入县发改委下面的事业单位,也有可能进行优化调整。第二种情况是物价局不再承担行政职能,只承担物价相关的公益职能之后,原来下面的事业单位,将并入物价局,并更名叫做县物价事务中心之类,也有可能统一明确编制性质,原来的差额事业编制调整为全额事业编制。第三种情况是,原来的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划转至其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由于调整编制性质比较敏感复杂,也有可能将现有的差额拨款事业编制,连同在职在编人员一起,划转至其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

当然,具体如何调整,上级没有明确作出规定,这属于县级党委政府自主决策的权限,也可能存在其他的调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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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由县级编制及人事部门统筹进行,根据亊业单位改革总的原则,有这么几种路经径进行分流:一是向二类空编事业单位分流,二是改制为社会中介组织,三是改制为企业。


职场晋升有道


为什么国有企业就能下岗失业,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就不能下岗失业呢,不同样都是中国人吗?


大清苑123456


下岗回家,该干嘛干嘛


小武127422437


怎么办? 好办 那就是领导带头下岗……为国家分忧!!!(曾经的国有企业下岗人员还少)


HR175290506


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惯例。


N快乐小跟班


看来只有向二类靠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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