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捕诉监督,做好防漏抓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莲湖区检察院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过程中,注意强化法律监督职责,做好防漏抓逃工作。

2018年7月,该院办理的杨某等人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犯罪案件,该犯罪团伙以到西安娱乐场所服务可以挣大钱为幌子,将未成年人小莉(未满14周岁)、小兰(未满14周岁)及小筝骗至西安强迫卖淫,在审查逮捕过程中,办案人仔细审查犯罪细节,发现该案还有两名涉案嫌疑人,果断建议公安机关将两人抓捕归案,提请逮捕。2019年3月27日,莲湖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依法宣判,杨某某等五名被告人以强迫卖淫罪被判处四年至十三年又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追捕的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赵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五千元。这起我市乃至全省为数不多的成功追捕案例,是检察机关有效履行涉黑恶案件捕诉监督职能的集中体现,为全面准确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在审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始终把准确把握逮捕、起诉条件,强化对证据合法性的审查作为重中之重,将追捕遗漏犯罪嫌疑人、追诉遗漏被告人作为强化捕诉监督工作的突破口,强化追捕理念,拓宽追捕思路,着力破解追捕追诉工作中存在的线索来源难、监督落实难的问题,把共同犯罪、关联犯罪、上下游犯罪作为重点案件,及时提出追捕、追诉意见。该院共追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件9人,追诉1件1人,有力地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李宇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