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证车未审,肇事逃逸犯法后悔万分

驾驶机动车辆前提条件是驾驶人具备驾驶资格,也就是通常讲的持证驾驶,此外所驾驶车辆手续齐全也同样重要。这表面上是法律的要求,归根结底是对驾驶人和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权益的保障。但仍有个别人心存侥幸,罔顾法规。近日在龙门县就发生了一起无证驾驶未年检车辆又肇事逃逸的案件。当事司机被警方控制后,追悔莫及。

4月5日凌晨3时,惠州公安交警龙门大队接报,在龙门县西林路边停放的一辆赣D号牌白色小车被其他车辆碰撞,造成车辆损坏,肇事车辆逃离现场。值班民警随即开展侦查工作,通过调取监控视频,初步锁定一粤S号牌车辆。据调查,该车为抵押车辆且未年检,车辆所有人也几经变换。为查清肇事司机,侦查民警分析研判车辆行驶路线,并通过电子卡口系统锁定了肇事司机邬某。办案民警通过传唤驾驶人进行比对、询问,肇事司机邬某供述了其通过网上购买肇事车辆,并驾驶该车辆碰撞一台白色宝马轿车造成损坏且逃离现场的事实。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邬某已经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而面对被损车辆的高额维修费用,邬某也无力承担。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作进一步处理。

人无证车未审,肇事逃逸犯法后悔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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