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扣扣案终审,为何触动那么多人的神经?

九尾金猪


张扣扣没有什么可值得同情的,张扣扣母亲是和王正军打架,而且是先动手方,王正军属于正当防卫还击。要是按现在对正当防卫的法律解释都有可能免于对王正军刑事处罚,这都是有目击者证人证词的,而且在场的张扣扣父亲和姐姐从判决到张扣扣案发从没有提出过异议。不论22年前的恩怨情仇,张扣扣既然要为母报仇连杀3人,而且有没参与到他母亲被害案中的人员,张扣扣就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个人支持检察机关提出的张扣扣是因生活不如意,以为母报仇为借口报复社会滥杀无辜死有余辜。张扣扣要是一心为母报仇不可能22年后才报仇,所以为母报仇纯属借口。再说句题外话,现在是法制社会要是张扣扣不是死刑,按血债血偿的理论王家后人是不是也可以找张扣扣或者其家人报仇,社会上充斥这仇杀的恐怖中,这是绝对不允许的张扣扣必死。


正好259541557


张扣扣案让我想起一个朋友,九十年代他家开录像厅,有天他母亲看场,镇上有个家里较有钱的高年级学生去闹场还扇了他母亲几耳光。我朋友初中毕业后就去当兵,在泉州边防武警服役的时候我去找他玩,问他为何当兵,他说那时候自己还小,看见自己母亲挨打都保护不了她,对方又有钱有势,退伍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揍那小子。后来听说他两兄弟真的把那小子揍到满地找牙,(他哥哥也是当兵回来),好在没闹出人命。觉得打自己父母的人就有深仇大恨。,此仇不报非人也,只是时候未到。


海洋鱼


讲一个我所知道的故事,我同学在八三四年开了一个火锅店,当时,能去火锅店吃饭的人,可以说很少,多数是社会混混,因为那时很多一般人家都是回家吃饭,经常出入饭店,火锅店的真不算什么好鸟,反正至少是所谓吃得开的人,火锅店里常来一个在此玩耍并吃饭的人,那条街上也没几个敢惹他的,常来常往也就算是朋友了。

结果,有一天突然来了几车人(坐出租车来的)下来全都提着枪(火药枪),直接问小工哪个人是不是在这开的火锅店,(哪天好在同学没去),小工说不是那人开的,于是让所有人随便吃,还不准走,想想那场景谁能吃得下。

后来打听是因为哪人跟这帮人中的一个人有过节,结果去人家家里找,没找到,还打了他父母,估计是下手重了,所以,到店时一帮人嚷嚷着说有本事就应该找他本人,打其父母算啥?

可想而知,社会文化传递就是欺负我可以,欺负我父母,终究要报这个仇。

最后都害得我同学只好关门歇业。


道德经读者v


张扣扣故意杀人案,为何弄的惊天动地,牵动那么多人的神经,引发那么多人的讨论。小甜嘟爸爸不是专业律师,只是想从内心谈谈自己几点不太成熟的看法,以聊慰心中不断翻腾的几点涟漪。如有不妥,望批评指正。


我们都知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仪。既然张扣扣犯了故意杀人罪,那从常理上讲,汉中中院和陕西高院二审判处张扣扣死刑,肯定也是按法律办事,权衡各方所做的最终量刑,无可厚非。但为什么牵动那么多人的神经,引发那么多的争论,因为这个案子虽然惨烈,但事出有因,是为母报仇,所以才引发议论纷纷,褒贬不一。从这个层面讲,是正常的。

一方面,张扣扣无疑是令人同情的。22年前,张扣扣才1了岁,亲眼目睹了其母被王家人杀害的场景,这在一个孩子幼小的心灵中必然留下挥之不去的阴影。尽管事出有因,但张母被杀后,张扣扣必然失去母爱,成了单亲家庭,这一点上,张扣扣的童年是不幸的,人生也是不幸的,他的幼年遭遇,放在谁的身上都值得同情。

另一方面,张扣扣又是不可饶恕的。张扣扣长大后,选择了当兵入伍,成为了人民的子弟兵,对于法律不可谓一点不懂,但复仇的种子在他心中一直在熊熊燃烧。复员后,他为了报仇,准备杀人工具,选择他认定的3个仇人都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行凶,明显有作案预谋,作案时间,作案地点,作案工具的准备,预谋杀死的对象,虽然事出有因,但属于明显的故意杀人,最终又酿成了一桩轰动全国的人间惨剧。




对于此案,我的心中更多的是悲痛、是惋惜、是震惊、是反思。“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丛林法则早不适用。在今天的文明社会,如果老是怨怨相报,那到底何时了呀!我只希望,人人要学法,懂法,知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权益,愿类似悲剧不再重演。


小甜嘟爸爸


本身这是一个冤冤相报的典型案子,张扣扣有点让人同情。他为了替母亲报仇,隐忍22年,最后手刃对方3人。

从判决结果来看没有异议,杀人必须偿命,蓄意杀了3人判死刑一点问题没有。

为什么大家这么关注呢,就因为他为母报仇这点上。而他母亲当时被杀他也在当场,事后对凶手的判决也没令他满意。关注的焦点还是社会存在的恃强凌弱和事件有没得到公正处理。

什么因素造成非以命换命不可的事情发生,年少时所有心理引导为什么全部缺失。他求仁得仁,但所有后果也要自己承担。

社会正义和公平性不能成为一句空话。否则,人人都要自己动手才能寻回正义那岂不天下大乱。


东唠西叨


本人发表一下看法,简单说一下就是,国家有国家的法律制度,作为中国人民,就要遵守中国的法律制度,故意杀人就要付出故意杀人的法律后果,之所以张扣扣案件会受到广泛关注,因为事出有因,其母亲在他小的时候被人打死,并且被他亲眼所见,母亲最后也是死在他的怀里,这样的情景,试问,换做任何人,心里上都会无法接受,而且他还是个孩子,过了22年,他终于杀了仇人报仇,但是也要为了杀人的行为而付出代价,但是他在杀人以前,已经知道最后的后果,所以,于情可以同情他,于法无法同情,法律是无情的,是人人需要遵守的,没有网开一面,希望后续人人都遵守法律,知法,懂法,用法律武器维权,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多点理解,少点误会。


韭菜炒蛋19878788


我要说的可能很多玻璃心受不了,那些说情有可原的都是些法盲,也不懂什么叫法律的尊严!懂法的人肯定心里早知道死刑定了,我想他自己也清楚!(在看守所里呆这么久不懂都懂了)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有名人曾经说过当你无路可走的时候,你身后还有一条路,那就是犯罪,记住了这并不可耻!这句话用在张扣扣身上最合适不过了,他犯罪了,但是并没有人觉得他这是可耻的!但是犯罪了就要付出代价,和可不可耻没关系!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但是你不是天,你也该偿命!(别扯法律也不是天什么的啊)如果他没判死刑,那被他杀的死者后代又找他报仇,冤冤相报,何时了???望他们两家的仇恨因张扣扣生命的结束而结束!万物皆空因果轮回不空!望大家多谦让!多一些礼貌!让社会更和谐,让世界多一点爱!


三门岛外打鱼郎


张扣扣案件,想必大家已经知道了来龙去脉,我就不再这里做过多的熬述了,因为大家心里都有一杆秤,但是这里面不包括喷子傻白甜,就案件得认识我谈谈个人看法与认识吧,不成熟的地方欢迎指正:

第一,这件事之所以牵连这么大,原因就是在一个“情”字上,为何,就是硬了咱们中国人的古话,杀人偿命,所以才会有这么多的国人关注这个案子,甚至拿昆山反杀案件来比较,但是两者性质不一样,起因也不一致,因果关系更不对付,昆山反杀案一方面是咎由自取,另外一方面被率先传说到了网上,中国有句话说的好:“众口祸金”没错,是祸金而不是众口铄金,因为你按照自卫法100%是过当甚至过失致人死亡案,用屁股想都是这个结果,但是在媒体上发酵后就变成了一句话,这句话还是我是药王这句里面的原型的法官说的:“你虽然犯法,但是我判了你却内心永远过不去这道坎,你是在救人,而法律却在保护特殊群体的利益,判你无罪!”所以说,国人集中在这个案件得集合点也在这个“情”字上。因为不杀妄为人子,不杀王家妄为人,杀母之仇不共戴天!正是这句话左右了整个案情,这也是为什么判死刑还缓刑4年的重要原因,但是你不该一下子杀3人还破坏他人财产就明显不对了。

第二点,度,这个度即包括了社会的正能量,也包括了法律的量刑的这个度,你不能因为杀人就说是为母报仇吧,即使你报仇了,那么整个法制社会就相当于来了一个相当恶略的口子,别人是不是也可以以几年甚至是几十年前的事情将别人杀死呢?那么这个好不容易得来的安静的、安全的、安稳的社会是牺牲了多少为此付出的牺牲的人们换回来的,难道非要让所有人回到1980年那会的全国乱七八糟的时代么?所以从各个角度出发考虑,必须判死刑。不能这么放了,所以说这个事情真的挺为难律师与法院的,重了不通情理,不重社会乱世就来了,真的很难。


jsax1


或许杀人并不是他的第一选择!不然为何这么多年后才动手?

平心而论,行凶者的童年遭遇实属不幸,但这种不幸不是我们能切身体会的。

先说受害方,日子过得风生水起,完全不记得当年这回事儿,不说在村里飞扬跋扈,最起码只有他们欺负别人的份儿,可以肯定的说,不说当年这个事到底是谁对谁错,他们根本没有去想过,被他们打死母亲的那个孩子长大了!

再说行凶者,个人感觉他能选择参军,说明他也想出人头地,光耀门楣。谁知现实却是处处碰壁,尽不如人意……试想一下,自己这么落魄,还生活在杀母之人的权势范围之内,难免心中会产生各种阴暗的念头……说服不了自己也慰祭不了死去的母亲,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个人观点,勿喷


糀如佌妖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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