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農房大整頓,5類房屋全部統一拆除?國家有對應的政策嗎?

可能大家都已經明顯的感受到,這兩年,國家加強了對農村土地與房屋的監督與管理,凡是有影響或者不利於新農村經濟建設的違規使用土地行為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懲罰,按照網絡上傳聞的說法,下述這5種房屋或將在2019年進行拆除:①一戶多宅的房屋;②長期閒置無人居住的房屋;③無人繼承的破舊房屋;④超過當地宅基地標準使用使用面積的房屋;⑤非農村戶口長期在農村定居的房屋。

此消息一經傳出,迅速在農民的圈子中傳播,令不少農民對此都十分擔心。從一部分地區開展的房屋整治行動看來,上述這5條有板有眼,不少農民都信以為真。那麼,此消息的真實性到底有多少呢?或者說,國家對於這方面真的有相應的政策依據嗎?下面一起來看詳細的介紹。


2019年農房大整頓,5類房屋全部統一拆除?國家有對應的政策嗎?


①農村房屋整治是真,但時間節點有誤。

年初,國家發佈了《關於統籌推進村莊規劃工作的意見》,《意見》指出要把加強村莊規劃作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基礎性工作,力爭到2019年底,基本明確集聚提升類、城郊融合類、特色保護類等村莊分類。

但同時,《意見》中也十分明確某些地區大拆大建的行為是不可取的,要因地制宜的進行村莊整治。換句話說,農村房屋整治並非是全國範圍內統一實施,而是各地依照各地的實際情況而定,所以,網上相傳的2019年啟動這個時間節點並不準確。

②超出標準使用面積,就一定要拆除嗎?

目前來看,不同地區的宅基地標準使用面積是不同的,有的地區可能是120平米,而有的地區則可能是220平米。在農村,超佔宅基地面積的現象是非常普遍的,出現這種問題的因素有很多,有很多都是歷史因素所致。可是,這種情況下,房屋一定要拆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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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是不會的,畢竟有的農戶僅僅只有一套住宅,拆掉之後,農民的住房該如何保障呢?從一些地區實施的舉措上來看,對於超佔的部分可以付費有償使用。所以,可以看出,超佔宅基地一定會被拆除房屋的說法也並不真實。

③非農戶口在農村合法取得的住宅,也要拆除嗎?

依照《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以及《關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我們可以得知,非農戶口居民在農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只要產權沒有變化,還是照常可以辦理土地登記的。而之所以會有拆除的說法,主要是因為一些城市居民在農村取得房屋的手段都是非法的,因此,不少人可能是被這個概念混淆了。

④5種房屋統一拆除是“斷章取義”

目前來看,國家沒有任何一項政策文件講的是要把上述這5種房屋進行統一拆除的,所以,統一一詞用在這裡並不合適。而且,國家對於農村房屋的整頓也是一個地區一個樣子,不同的地區落實的情況並不相同,甚至一些地區依然處於探索性階段。因此,統一拆除的說法其實並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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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以上這些,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即農村的房屋整治行動的確是在開展,但是上述5種房屋進行統一拆除的說法並不是真實的,可能有些地方管理的相對比較嚴格,對於違規的行為的確是拆除了;而有些還處於探索階段的地區,可能並不會進行拆除,而是採取的其他辦法進行處理。況且,這種說法與國家的政策文件也是不對應的。所以,大家要學會鑑別,做到心中有數。

最後,2019年農房大整頓,5類房屋全部統一拆除?國家有對應的政策嗎?對此,你是怎麼看待的呢?歡迎在評論區發表你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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