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丨內蒙古檢察機關依法對付萬惠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提起公訴

发布丨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付万惠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发布丨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付万惠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日前,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廳原黨組書記、廳長付萬惠(正廳級)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烏蘭察布市人民檢察院向烏蘭察布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付萬惠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烏蘭察布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付萬惠在先後擔任鄂爾多斯市康巴什新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鄂爾多斯市市委常委、副市長,錫林郭勒盟委委員、副盟長、盟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或者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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