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谷商帮(系六)——鼎盛时期的太谷金融机构

太谷商帮(系六)——鼎盛时期的太谷金融机构

太谷古城

行商所需资本多,全赖雄厚的金融机构支持,也刺激有经济实力的富商利用手中闲置资金,出资开设金融机构,形成太谷金融机构众多现象,在太谷,帐庄、钱庄、当(质)铺、票号、银号、银炉、银行种类齐全,实力雄厚。这些金融机构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商业借贷,由此产生许多债权债务关系。在远距离、大批量商品交易开始后,太谷成为各地商家融通资金的首选之地。刘文炳著《徐沟县志》(刘文炳,名大鹏,字文炳,此书为1941年手抄本,1992年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记载:“太汾镖期,晋中各县之交行庄多乐意商人购物清债。太谷镖期,他们则更相率往太谷去购物清债”。

太谷商帮(系六)——鼎盛时期的太谷金融机构

太谷既有由资本借贷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也有由商品赊销而引起的债权债务关系。这就决定了货币借贷、货款清偿大多集中于太谷进行。各路运回的现银,也首先集中于太谷,办交收,开利率;然后其他各县以太谷镖为准过镖、清算,进而形成各县的利率。太谷实际上已经形成了北中国的贸易结算中心。所以,民国年间的著名考据学家卫聚贤先生在所著《山西票号史》序言中说:“山西金融之中心,确系太谷,……实系太谷县在当时经济上占大势力, 其一县之势力可抵榆次、祁县、平遥、介休等数县,故独为一镖,且各路运汇来之现银,先集中太谷,办收交,开利率,悉以太谷为先、为准。……可知太谷县在当时经济实力之大”。

太谷商帮(系六)——鼎盛时期的太谷金融机构

货币结算之期也是商品集散之期,同在镖期内进行,货币清偿结算在镖期前三天进行。每到镖期,山西各县、邻近各省的货商都会提前三天来太谷偿还借贷,清算货款,预订货物。因此镖期前后,太谷县金融活动异常活跃。一位在太谷南席村武家担任塾师20余年的老学究,晋祠人刘大鹏在日记中这样描述太谷冬镖时的盛况:“太谷一邑,富甲于晋,为吾省荟萃银钱之区。今寓此,见街市之中,商旅往来,肩扛元宝,手握朱提,如水之流,滔滔不断。询之市人,何以负银者之多也,市人云:本月二十五日( 12月11日)为冬镖日期,今日周镖起首。共周三日,镖至二十五日即无事。所谓镖者,生意家交还借贷银两也”。目睹过太谷镖期盛况的旧商号伙友也回忆说:“镖期之日,商号之内,到处堆满了金银元宝, 二三天都无可睡之炕,过镖之时,商家还要邀班唱戏,公演三天,商民人等像过节一样,热闹非凡”。太谷实际已成为山西中部各县与口外地区的民间商务清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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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谷元宝有着极高的金融信誉。太谷所收缴之各地银两,都要进行重新熔铸,统一成色。专门化铸元宝的行业,称之为“清消行”,经太谷银炉重新熔铸的元宝称“週行镜宝”,成色为998,比山西的24元宝成色要高出许多,在全国流通被当作十足银使用,而不用化验。据史料记载,山西省库所收缴税银,只要元宝上有太谷县孟家银炉所印的‘孟合’二字,即当作十足银使用而不用化验”。

《中国实业志》评价太谷:“太谷在票号全盛时代,原为山西全省之商业重心,亦即华北之金融枢纽”。卫聚贤也在《山西票号史》中明言:“山西金融中心,确系太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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