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110、0577-88297110;
2、短信举报:18057781110
3、来人、来信举报:鹿城区勤奋路59号鹿城区公安分局扫黑办
4、邮箱:[email protected]
5、邮箱:微信公众号:“鹿城扫黑办”扫黑除恶举报专栏
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
“保护伞”指哪些公职人员?
(一)中国共产党的各类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和各级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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