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對西安女子購買奔馳事件,維權事件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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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車的銷售是有很高門檻的,這也就意味著有超高的壟斷利益,所以有奔馳代理權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沒有根據不能說官商勾結,但以往存在這樣的情況,也就是說這是店大欺客的根源之一,當然也因為奔馳是個大品牌,財大氣粗,不是一般人能怎麼樣的。本質上奔馳店並不是一般的商家,背後有雄厚的各種資本支撐,所以外在表現出來的就是傲慢。我很佩服這個維權的女子,也要感謝這個自媒體無所不能的時代。這個社會是有正義的,無論頭條、抖音及官媒這次上下一致,監管部門也高調介入,問題的公正解決令人期待,也再一次看到國家的強大,被洋品牌任意欺凌的時代一去不復返了。我想說的是,中國人民真的很自信了,我們有強大的消費能力,有巨大的消費市場,任何品牌都要尊重中國人民以及普通消費者,不然他們必然會碰的頭破血流。D&G如此,奔馳也一樣,不信試試。這次事件也許意味著一個重大變革的濫觴,4s店終將退出歷史舞臺,大品牌的傲慢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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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求方面,完全可以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要求退一賠三。

因為汽車在售前均應進行PDI檢測,將車輛進行全面檢查及校正。

如果未進行PDI檢測,顯然所購置車輛缺少必要手續;

如果進行了檢測,但是又出現漏油,則車輛生產廠家明顯存在過失;

如果進行了檢測,指出了問題,但是卻未調整,顯然責任也在出售一方。

無論如何,賣方均未盡到提供合格產品的義務。

何況,如果將發動機更換,實際上提供的已經相當於二手車,明顯降低了所購買車輛的價值,也就是說所提供的產品(維修後的車/非全新車)與消費者的購車目的(買全新車)出現嚴重不符,也應當承擔合同目的實現不能的責任。

案例~銷售者對汽車配件存在欺詐行為,影響消費者購買汽車決策時,應當按照車輛全款的三倍支付懲罰性賠償金。(該案例來源於江蘇高院,系江蘇省2018年消費者權益保護十大案例之一)


律政雲集


我買奔馳是分分秒秒的事,看到奔馳這種態度,絕不買奔馳,也勸朋友不要買,人要有骨氣。


隨心所欲68671353


打黑除惡勢在必行


蒼穹之曙光



給你一隻香


要想作惡必須有強大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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