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又一例!百萬新奔馳高速路上半小時熄火兩次,換車被拒

連日來,西安奔馳車主哭訴維權事件引發輿論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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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訴維權”奔馳車主與4S店高管對話錄音曝光,質疑“奔馳金融”服務費涉嫌欺詐

4月15日上午,北京奔馳車主於先生和家人向《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講述了他們的購車遭遇。

“不敢相信這麼貴的車,奔馳這麼大的品牌,新車竟然會出現如此嚴重、隨時可能危及司機和乘客生命安全的質量問題,而4S店卻拒絕換車。”於先生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說。

2月1日,於先生在位於北京市豐臺區的奔馳4S店——利星行(北京)汽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利星行”),花973800萬元購買了一臺梅賽德斯奔馳GLS400汽車。

中國經濟網:又一例!百萬新奔馳高速路上半小時熄火兩次,換車被拒

於先生沒想到,接下來的一個多月內,新車先後發生了5次自動熄火現象,其中3次還是在高速路上。

“我清清楚楚記得,第一次熄火是發生在去上牌的路上。當時,新車突然熄火停車,儀表盤上的故障燈全部亮起了,里程錶顯示是16公里。我以為是自己操作不當,根本沒想到會是汽車故障,便重新啟動,車輛又可以正常行駛了。”於先生回憶道。

“第二次熄火發生在幾天後,也是在市內道路上,里程錶顯示是80多公里。當時是我姐夫開的車,他也以為是操作不當。”於先生說。

第三次熄火隔的時間比較長,是朋友開車從內蒙古回北京,在八達嶺高速上發生的。“朋友說,幸虧當時已靠近收費站,車速不是很快,才沒有發生追尾事故。”得知情況後,於先生和家人才開始有了警覺。

第四次和第五次都發生在3月17日,是於先生的姐姐開的車。

“實在是太危險了,當時是在大廣高速上,半個小時內,不到100公里的車程,就發生了兩次。”於先生的姐姐告訴記者,當時她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隨時準備按車上的應急燈。

“這車哪還敢開啊!”於先生說,第二天,3月18日,他和家人把車開到了“利星行”,告知了有關情況,協商處理方案。對方表示,將對車進行檢查,兩天後給答覆。

兩天時間很快就過去了。19日下午,利星行反饋,經檢測,確認該車存在自動熄火的問題,已經找到故障原因,是汽車油泵出了問題,需要更換油泵。

20日,利星行通知取車,“他們還說已經對車輛進行了25公里的行車測試,沒有出現突然熄火停車問題,可以提車了”。

“僅僅是25公里的測試,誰能保證類似的問題不會再發生呢?”在與利星行進行交涉的過程中,於先生和家人對4S店檢測出來的汽車故障原因表示懷疑,向利星行提出了三種方案:一是換車,二是書面承諾保證車輛不再出現自動熄火問題,三是請第三方對車輛進行檢測。店方拒絕了於先生提出的方案並表示,依據國家三包規定,該車情況不屬於換車的情形。

雙方糾紛由此陷入了僵局。“就這樣,那輛奔馳在利星行的停車場內已經停了20多天了。”於先生說,“如果得不到安全的保證,這樣的車誰還敢開?”

於先生告訴《中國消費者報》,西安奔馳車主哭訴維權事件發生後,他和家人專門查看了一下利星行的相關資料。“北京‘利星行’的法定代表人和西安‘利之星’的法定代表人都是一個人,我希望利星行汲取西安事件的教訓,重視消費者對車輛安全的擔憂,給我們一個滿意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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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上述情形,北京市國振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常路律師分析指出,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汽車“三包”規定,消費者在購買車輛時出現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情況,可以按照購買時合同約定或者汽車三包政策,向商家要求索賠或退換。涉訴車輛屢次出現自動熄火的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故障,如果專業機構鑑定車輛為不符合產品質量要求,消費者則可依法可以要求商家履行退換車輛的義務。

4月15日下午,針對該投訴,記者致電利星行負責處理該糾紛的銷售主管李先生,對方向記者表示,廠家給出的檢測報告顯示,該車輛確實存在自動熄火的問題,原因是燃油泵出現了故障,目前已經進行了更換,排除了故障。

對於消費者提出的換車要求,李先生表示,該車不屬於“三包”規定的換車情形,只能夠按照汽車“三包”規定進行維修。

針對消費者提出的4S店書面承諾保證車輛不再出現自動熄火問題的要求,李先生表示,該公司不能為消費者提供這種書面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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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三包政策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包修、包換、包退”的簡稱。三包政策規定家用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準),家用汽車產品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或燃油洩漏,消費者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更換或退貨。

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消費者選擇更換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更換或退貨:

1、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嚴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2、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2次後,或者發動機、變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發動機、變速器與其主要零件更換次數不重複計算;

3、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主要零件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其種類範圍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準。(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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