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劳务派遣与正式员工应同工同酬,是不是企业不能使用派遣工这个意思?

老陈


同工同酬的另外一个含义是按劳分配。按劳分配不能跨单位。比如,在阿里搬一块砖得一块钱,在京东搬一块砖得1毛钱。显而易见,按劳分配的多少,不取决于你是什么岗位,而取决于不同用人单位的整体效益。

至于按劳分配的有无,则取决于用人单位对于法律的执行程度。有的用人单位不单做事很难看(违法),话说得更难听,说什么劳务派遣工没有资格同工同酬。

所以我们看到一个普遍的现象:虽然同工同酬是《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条例》所规定的,然而实际上,真正享有同工同酬待遇的,往往是正式工,并不包括劳务派遣工。派遣工一个人做着三个人的活,随时准备因为背黑锅而被辞退,不论在单位做任何事情,都要看正式工的脸色,还要看派遣工当中拉帮结派的亲戚员工的脸色。

干活的时候,平常的派遣工除了包揽正式工的活,也要包揽亲戚员工的活,苦不堪言,累不聊生。

而派遣公司只是一个中介公司,他不学无术,并不知道用人单位的人事考评考核制度,每到发工资的时候,就给每个派遣工一模一样的工资,管你做得多还是做的少?

劳务派遣跟同工同酬永远是互相矛盾的,想要同工同酬,就必须不能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或者说,依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杜绝在不应该使用派遣工的岗位非法使用派遣工。


梦里澜涛


劳务派遣现在被各大国企,有名私企甚至事业、机关单位下属公司等征用,为什么?因为不是固定员工,减轻人力资源,人力资源涉及到什么,员工的一切手续、5险1金、责任等等,当直属公司人员、内部发生变动时,这些劳务派遣工首当其冲倒霉,为什么?因为最先不需要的就是劳务派遣工,其次是固定工,劳务派遣工签的都是直属公司下面找的劳务派遣公司,你仅仅只是跟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有的甚至签完合同连合同都没有自己的一份,直属公司的人力资源很省事。并且这样用工是以公司最低成本干最多事,中国的社会环境什么样大家都知道,但有的人不得不去当劳务派遣工,因为生存,如果说全部按劳动法来,估计中国没一家私企、国企能合格,就不要再说这种比正式工直签低人一等的劳务派遣工了,工资、福利到位怎么都好,不到位,也没招,有能耐就找直签的公司或者转正(几率渺茫,有的干到退休还不是直签正式工,待遇差很多。)总之一句话,有能耐就让全中国管制劳务派遣公司,不然就还是这样,大环境使然,人得活着,人得吃饭。


民间阿明玩游戏


一、真正的劳务派遣应该用于短时间的打工,比如钟点工、假期学生打工、劳务市场上的劳动力管理等,现在衍变成各单位明明就是招工,却通过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现象,是否是对劳动法的曲解和蔑视?!

二、这种变相的对劳动人民的压诈行为应该予以取缔!也让出事即临时工的单位承担起应负责任!这样做就是做事不敢当、推卸责任、造成办事推诿扯皮,助长了歪风邪气的蔓延……对社会的正常有序发展是百害而无一利的!

三、劳务派遣制度本身没有错,各单位及个人均可使用劳务派遣工,只要是合理、合法用工,就为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有利的作用。

这里说下个人观点,也许是我理解错误,欢迎批评指正!



华标3


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务派遣的同工同酬的条款是第六十三条,具体是:“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人单位同工同酬的权力”。并没有规定企业不能使用劳务派遣的规定,但是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根据《劳务派遣暂行条例》及《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有要求的:

第一、根据《劳务派遣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的比例不得超过企业用工的10%;

第二、根据《劳务派遣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企业用劳务派遣工只能在辅助性、临时性、替代性的岗位上使用且需要提前经过工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第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允许自行设定劳务派遣机构向自己派遣劳动者。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使用劳务派遣的,如果违反规定,劳动行政部门是可以要求责令改正,如果不改正,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劳务派遣机构是要被罚款5000到10000元一个人的,用人单位也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希望以上答案,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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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老刘


你好

不是不能使用派遣,相反,派遣现在成为了越来越多的企业的优先选择。同工同酬一般也就是基本工资相同,你的补贴,奖金,社保,公积金等跟直签的正式员工一般是不一样的,待遇比正式的差。

企业为什么选择外包?简单点说就是省钱、省事。

首先省钱,因为你的劳动关系不在你所工作的企业,而是在跟企业签外包合同的劳务派遣公司,所以你的工资其实是外包企业开的。举个例子,公司的一个行政人员的工资,如果是直签,那么他的基本工资+绩效+奖金+补贴+社保+公积金等等,每个月企业需要为他总共支出5000元,越是知名企业一般支出的越多,因为保险公积金等是按照高标准给缴纳的。但是如果外包,企业一个行政人员就给外包企业开4500,那外包企业给你开工资的时候,肯定比4500少,最起码社保、公积金、补助等都可以按照最低标准来。这对于人员庞大的企业来说,能节省很大一笔资金。京东有人就提过把快递员合同转成外包,每年能节省十几亿!

再有省事,现在尤其互联网行业,大家都有目共睹,今天可能还在招人,明天就可能突然辞人。如果你是直签合同,企业需要按照N+1赔偿,但是如果是派遣员工,企业是不需要给你支付一毛钱的,因为从劳动关系上看,你根本就不是所在企业的员工,辞退你就直接把你打回派遣公司就可以了。如果派遣公司有安排还好,没有的话你每个月只能领最低工资。

所以同工同酬同的也只是基本的,其他的是不同的,企业也更喜欢派遣的,没看现在美团自营都转外包了!

同意老铁可以点下关注,星宿还会持续回答职场领域的问题,可能表达不是很专业,但是自己从业几年的所见、所闻、所感,希望能够对大家以后的工作有一点点的帮助!




星宿列布


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的相同劳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

而在司法实践中,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劳动者必须举证证明1、相同工作岗位职工的薪酬待遇;2、与同岗位职工付出等量劳动;3、与同岗位职工取的相同工作成绩。显然此举证责任并不容易实现。且审判人员会综合考虑同工作岗位人员工作经验、学历等多种因素。故而,同工同酬的主张很难得到支持。

现有劳务派遣制度被滥用是普遍现象,这是制度设计与社会现实状况综合反应的结果。抱怨并不能解决问题,劳务派遣者只能争取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尽可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你可以选择拒绝任何你认为不合理的劳务派遣工作。滥用劳务派遣的单位常见,但是不使用劳务派遣规避责任的企业更常见。既然知道劳务派遣有风险,劳动者应主动规避。

其次,如果你正是一名劳务派遣者,可以注意以下几点1、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派遣公司是否具有派遣资质。2、现行的劳务派遣相关规定要求派遣公司应与劳动者签订至少两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劳务派遣公司是否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在何处缴纳?4、规定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者不得超过本单位所有职工的10%,有些企业为规避责任找一家派遣公司与本单位所有职工签订合同,劳动者掌握证据的,可以到相关部门举报投诉。5、侵权案件一旦发生,尽量从劳务派遣的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这三性进行答辩吧,至于结果就尽人事听天命吧。

还是提醒各位朋友,在找工作的时候一定要学会避开像劳务派遣这种高风险的用工。


劳动维权小百科


可以使用,有些单位无法与你建立正常劳动合同,比如行政事业单位,大型国企、编制有定额,而实际需要的工作人员远超这个数字,所以只能用劳务派遣的形式来外聘,同样的,相应补贴两者也会有不同的高低多少之分,这是不可避免的,同工同酬从来就不是讲的个人狭义,而是广义整个行业岗位。举个例子,和著名的世界上不存在两片一样的叶子一样,你也找不出完全相同的两个人,所以也就不存在“同工”这个伪命题。同酬也仅仅是岗位工资相同、行业正常水准薪资持平罢了。一个进厂十多年又勤奋工作率高的老员工,也不会接受一个初出茅庐的应届毕业生,在从事同样岗位、还和他拿一样工资这种结果的。


NN3856


企业可以用派遣工,其实现在很多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构后勤服务人员都采用的派遣工,派遣工是大势所趋,自然同工同酬!


重庆维权律师


国家的劳动法规规定,对于劳务派遣公司来说一点约束力都没,因为劳务派遣公司是与企业单位合谋而动的,彼此都有利益沟结关系存在,才使在全国范围内横行成务工人员之患疾,举报无果投诉无门,这是现在国家最大劳务用工腐败问题。


柏乐15


纸上谈兵,我在国企干了十八年劳务派遣工,干的是正式工的事,还比正式工干得多,什么脏活累活,都是正式工不干,还得我干,不干就说:你还和正式工比,不干走人,这就是国企。没有人为你说话,工资只有正式工的5分之一,这就是万恶的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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