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开吊车 安全隐患大

无证开吊车 安全隐患大

4月2日,绛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安峪中队在辖区开展酒驾、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查处了一起无证驾驶无牌吊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无证开吊车 安全隐患大

当天下午2点多,安峪中队民警在大交镇路段巡逻时,发现这辆吊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由于驾驶人无法提供驾驶证和身份信息,民警将其带回安峪执法站,查询后发现,该驾驶人并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无证驾驶机动车,罚款2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号牌,罚款200元,记12分。最终民警对该驾驶人做出罚款2200元,记12分的处罚。

值班主任:梁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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