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處理行政案件的這些期限你得知道

公安機關處理行政案件的這些期限你得知道

生活中,相信大多數人最怕的就是警察,不是因為警察有多厲害多恐怖,主要是因為他們管的事情就是我們生活中得事情,所以每個人都在他們得管轄範圍,行政案件,作為生活中最常見得公安機關處理得案件,相信很多人對這一塊都不太瞭解,特別是每種情況得處理期限,今天小編就給大家講講公安機關處理行政案件的一些時間期限。

對於公安機關處理得行政案件,相信很多人認識都比較模糊,不知道什麼叫行政案件,其實這個範圍很大,比如說你馬路上翻欄杆被抓到了罰款,闖紅燈等等都屬於行政案件,當然這是輕的,比較重的還可以行政拘留等,那麼對於這些常見的行政案件得期限有哪些呢,下面小編給大傢俱體說說。

公安機關處理行政案件的這些期限你得知道

一般情況下,公安機關處理的行政案件,需要把人叫過去盤問的時間是不超過24個小時,這個大家應該都知道,不過如果事情比較負責,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是可以延長到48個小時的,也就是說最長2兩天時間必須給出處理措施;對於詢問,這個時間短點,最長不能超過8個小時,情況複雜的,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最長也是不能超過24個小時。

對於需要拘留審查的案件,一般是30日,不過經過上一級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到60日,這裡注意了,上一級公安機關不是上級公安機關,這是有區別的,辦理治安案件也是一樣,一般是30天,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30天,這是對拘留的一些時間規定。

公安機關處理行政案件的這些期限你得知道

還有就是對財產的規定,扣押、扣留、查封的期限是30日,當然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30日,只能延長一次,不能再經上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再延長。

從以上時間上我們不難發現,公安機關處理行政案件的最長期限也就是兩個月,這就說明了對於行政類案件,一般都是不復雜的,違法事實清楚、情節簡單的生活中的輕微違法案件,不過大家要注意的是,行政處罰很多時候也是會有記錄的,在生活中還是要注意的,儘量不要違法。

最後,小編要提醒大家,不管違法情節嚴重還是輕微,還是不要去幹違法的事為好,遵紀守法是我們生活的基本要求,如果確實一時疏忽違法了,希望小編以上講的對你有所幫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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