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局遇到“副團級領導”,投資年息40%……檢察官:一個細節就能戳穿

“目前這個項目還差900萬元,如果你們投資,會給予一年40%的利息及分紅,你們覺得怎麼樣?”在2010年12月份的一場私人宴席上,聲稱自己是“中央警衛局副團級幹部”的張健向同桌的企業老闆李冉冉建議道。

聽聞有如此高的收益,並且有來自“中央警衛團領導”的許諾,李冉冉動心了。輕信之下,李冉冉找朋友投資了700萬元,沒想到,投資到期之後,分紅和利息沒有收到,本金也拿不回來了,這一下李冉冉慌了神。

饭局遇到“副团级领导”,投资年息40%……检察官:一个细节就能戳穿

今年3月25日,張健的同胞哥哥張剛被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以涉嫌偽造證據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而張健本人,也早在2017年12月29日就以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

打電話報警並舉報張健兄弟二人的正是李冉冉。這到底是怎麼回事?難道“中央警衛團領導”有什麼貓膩不成?

遇到“副團級領導”

李冉冉是某企業老闆,2010年12月份的某一天,其在參加一次私人宴請時,結識了張健。

席間,被眾人簇擁的張健,端坐在貴賓席上,一身名牌,氣質不凡,身邊的人對他都很恭敬。在和大家的交流中,張健也有意無意地提起自己在中央警衛局工作,經常陪著中央首長全國各地跑,到地方督導工作。

那天,李冉冉的朋友告訴她說,張健是警衛局的副團級幹部,主要負責中央領導的警衛工作,人脈廣,路子硬,能力很大,是個能辦大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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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間,張健不經意地對在座的人說起一件事,他正在幫助江蘇賽博公司籌措1500萬元資金,該公司承諾給予投資者一年40%的利息及分紅,他已經讓他的兩位朋友籌集到了600萬元,還差900萬元。凡是出資者都可以和該公司簽署投資協議,該企業拿自己的土地作為抵押,資金很安全。

張健允諾,可以以自身的職業和人格作為擔保,不會有任何風險。張健對大家說,先期參與投資的朋友已經拿到了高額的回報。

張健透露,前些日子自己曾經帶著華夏銀行的總監史某某去江蘇鹽城考察過這家公司,那裡的項目他都可以掌控。為了讓大家相信他的話,張健還掏出手機讓在場的人看了他和史某某去鹽城考察的相關報道。張健毫無破綻的表演,大媒體的頭條報道,讓李冉冉打消了對張健最初的懷疑。

饭局遇到“副团级领导”,投资年息40%……检察官:一个细节就能戳穿

離開酒店之後,李冉冉就把張健的身份對她的兩個朋友毛大偉、呂東風說了,兩個人均表示願意投資。2011年3月1日,李冉冉的兩個朋友籌措了700萬元給張健,其中毛大偉出資200萬元,呂東風出資500萬元 。

張健告訴李冉冉,由於他的身份和職業比較特殊,不方便直接接受這筆投資款,他要求李冉冉和她的朋友們將這筆款項打到他的雙胞胎哥哥張剛的工行賬戶裡。然後,再由張剛將錢轉到賽博公司。

“戲精”附體

在和李冉冉簽訂的雙方協議中這樣寫道:張健承諾到2012年6月23日之前,歸還李冉冉和她的朋友的借款,並且承諾將自己名下所有房產無償轉讓給李冉冉,以衝抵錢財。事實上,張健名下無任何房產,他所說的那處房產所有權是張剛的。

時間很快到了2012年1月份,李冉冉問張健投資回報款的事。張健說,當初他承諾的回報資金已經快打到北京了。然而,一直等了兩個月,沒有任何回款。

饭局遇到“副团级领导”,投资年息40%……检察官:一个细节就能戳穿

3月份,李冉冉再問,張健說,錢已經打到順義區的農商銀行了,但是,因為賽博公司被順義區警方懷疑涉及洗錢,這筆錢就被凍結了,一共凍結了2100多萬元,其中就有一筆打給李冉冉和她朋友的錢。

張健騙李冉冉說,為了解凍這筆錢,他已經找了人民銀行的領導薛某解決這個事,讓李冉冉不要著急,再多給他一些時間。可是,直到6月份這筆錢仍未到賬。

無奈之下,李冉冉和朋友找到張健的哥哥張剛,討要投資和回報款。張剛信誓旦旦地說,賽博公司的錢真的已經到他的賬戶上了,的確是被凍結了。張剛再次給李冉冉等人出具了還款協議,並承諾拖延期間利息照付。

此時,李冉冉對張健兄弟倆已經沒有任何信任感了,她託朋友私下了解到,薛某根本不認識張健這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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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李冉冉在某咖啡廳堵到了正在會客的張健。當天,張健再次與李冉冉簽署了一份新的還款協議。可是,一直到2012年9月中旬,李冉冉也沒有收到一分錢。

此時,再聯繫張健,張健直接說,你們報案吧。因為擔心報案後關係鬧僵,投出去的錢再也要不回來,李冉冉和她的朋友一直在和張健協調還款事宜。

期間,張健戲精上身,頻頻出招。他發信息給李冉冉說,“銀行開完會了,研究結果由10個工作日轉為10天,這已經是最快了”。接著,又發信息說,“人民銀行的薛局長說了,根據規定要延長到15個工作日,不好再催促人家了。我正在想盡辦法協調,稍安勿躁”。

不幾天,張健又對李冉冉說,銀行櫃檯和客戶經理已經聯繫他了,可以辦手續了。此後又說此事已經交給順義區公安局經偵大隊處理,需要公安給銀行開證明才能劃款。

不久後,張健再次發短信說:“正在順義區公安經偵大隊辦手續,公安機關出了證明,銀行就能放款”。而後,告知李冉冉說,要陪領導出席G20會議,必須關機一段時間,自己也已經派人去順義區公安分局取證明了。

期間,為了緩和矛盾,也為了拖延時間,張健還了部分錢給李冉冉。直到2014年11月5日,李冉冉等人藉故將張健喊到家裡,打電話報警,張健因涉嫌詐騙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拘留,他精心編織的這場騙局才收了尾。

製造顯赫身份詐騙

案發後,警方調查發現,張健詐騙主要運用這樣幾種手段。

一是故作神秘,製造顯赫身份,特殊職業;

二是利用假道具抬高身價,張健曾經給別人出具帶有中央警衛局字樣的便條,甚至還在一輛車上放著警燈,帶有“警衛”“保密”等字樣的牌子,還在車上放過一套戴中校軍銜的軍裝;

三是找托兒忽悠被害人。張健就曾故意找一些李冉冉不熟悉的人,虛構抬高他們的身份,打消李冉冉的懷疑。

饭局遇到“副团级领导”,投资年息40%……检察官:一个细节就能戳穿

據北京市檢察院第三分院檢察官助理孫平介紹,張健的作案手段可以說是非常低級的。他在實施詐騙時打著“中南海警衛局領導秘書”的旗號,對於他口中所謂經常陪同中央首長到各地督導工作,李冉冉等人要是留個心眼,認真核實一下相關的部門,就很容易戳穿他的身份。

張健、張剛兄弟倆都是普通市民,根本沒有在中南海警衛局工作經歷。張健偶爾接觸到了一個在中南海警衛局工作的朋友,從他那裡瞭解了一些警衛局的工作情況,他覺得在那裡面工作很神秘,如果虛構在中南海警衛局裡面工作的身份,會有不少人崇拜自己。

據調查,張健之前也曾經虛構身份,以能幫助別人攬到項目為名,欺騙過他人,後來擔心被告發,以事情沒有辦成為由,退還了錢款。

饭局遇到“副团级领导”,投资年息40%……检察官:一个细节就能戳穿

審訊時,張健大言不慚地曾對辦案檢察官說:“假身份裝得久了,有時連自己都相信了,都適應了假身份,把自己當個人物了。

2016年12月24日,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張健有期徒刑14年。被告人張健不服該判決,上訴至北京市高級法院。其雙胞胎哥哥張剛提交了一系列新證據,以證明該筆資金確實是被張健用於投資。鑑於該新證據,北京市高級法院將本案發回重審。

經過辦案人員充分取證,2017年12月29日,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作出了與一審同樣內容的判決,判處張健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4萬元,責令其退賠被害人李冉冉經濟損失640萬元。

(文中涉案人物均為化名)

文字:張振華 劉丹

監製:胡玉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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