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获“3C”认证,无法生产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柳州两家电动自行车厂自主停产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廖艳明 通讯员刘佳为)4月15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正式实施,柳州市市场监管局认证科组织执法人员到柳州市辖区内的两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进行检查,两家企业均未完成生产许可管理转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现已停止生产。

柳州市市场监管局认证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依照《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要求,4月15日后电动自行车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CC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4月15日,执法人员来到分别位于鹧鸪江路与白露街道的两家生产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这两家企业均未完成生产许可管理转CCC认证申请,也就是说,这两家厂目前还不能生产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因不能生产,两家厂已自主停业。两企业负责人称,他们在消化库存的同时,也在想办法研发一款新的符合国家生产标准的车型,待获得CCC认证后再重新启动生产。

认证科负责人称,他们一直在加强电动自行车CCC认证管理,加强对认证机构和生产企业检查,避免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获得CCC认证并流入市场,从源头上做好管理。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还会严查电动车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不按CCC证书生产、假借出口名义生产违标车辆、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对于上述行为查证属实的,由认证机构依法对认证证书作出处理直至撤销认证证书,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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