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彩禮:新聞,訂婚後女方反悔,四十萬彩禮只還三十二萬,男子殺害未婚妻?

Mr_李強


彩禮的問題,我之前回答過好多次了。但是看到這個問題後還是忍不住再說說我的看法。

彩禮距今已有兩千多年的歷史了。它最晚出現在周朝《儀禮》中,是六禮之中的“納徵”。可以說這是一種流傳至今的婚禮儀俗,但是到了現在社會卻發生了質的變化。

現在很多地方都流行高價彩禮,什麼“一動不動”,就是一輛汽車和一套房子,。還有“三斤三兩”就是百元大鈔要足夠三斤三兩重。還有“萬紫千紅一片綠”,五元的鈔票要一萬張,就是五萬,一千張百元大鈔,就是十萬,五十面額的鈔票也要若干張。


看到這裡,也許很多人和我一樣,雖然都覺得那個江西男子殺掉未婚妻有些極端,但是都能夠理解他的衝動行為。

四十萬彩禮可以說是天價中的高價了,況且是一家人傾其所有外加負債二十五萬才湊齊的,連婚都沒結,就要退婚,並且還好吞掉八萬塊錢,這種事發生在誰的身上誰都不會冷靜的。

彩禮只是婚禮的一個儀式,對於婚姻的幸福起不到決定作用。有很多人將彩禮作為一種考驗,來驗證男方到底有多在乎自己。殊不知,很多男孩子在給不起彩禮的年紀遇到了那個可以愛一生女孩子,也有很多女孩子遇到了可以相愛一生卻又給不起彩禮的男孩子。很多愛情就葬送在高額的彩禮中。



當彩禮成為了衡量愛情的標尺,成為了婚姻的基礎,那麼對於這個社會而言不能不說是一種悲哀。

希望每個人都能樹立真確的愛情觀和婚姻觀,不要讓高額彩禮成為壓垮愛情和理智的最後一根稻草,避免更多因高價彩禮而產生的悲劇。


不會游泳的鹹魚YY


家距貴溪鴻塘不遠,多聽了一些傳言,真假不知。有些同情女方。一:女方共收禮金22.8萬、打發、金首飾、見面禮、改口費、衣服等共計三十二萬左右。男方說花了45萬左右包括家裡裝修、酒席、男方衣服等。後來算出是40萬,8萬等於女方並沒拿到。二:鷹潭的陋習是訂婚日一手交錢、一手留人。女的與男方共同生活了幾天,發現男的作為獨子脾氣爆躁,家裡又窮。可能還有女的本身一些原因,覺得過不下去就回孃家不回去。三:男方要求女方歸還所有錢財包括男方自己為結婚的花費。悲劇在於女方父母不願女兒分開,不想返。後來無奈返了,但剩餘8萬女方父母覺得自己沒拿,家裡又窮,拿不出,不出這個錢。女的無奈說出去打工返,男的不同意。四:男的據說肢解了女的,出門時正碰上女的哥哥回來,還若無其事的笑笑離開了。總結:鷹潭媒人為了幾千塊錢媒錢不斷欺瞞、催促雙方訂婚,因互不瞭解倉促成家不知造成多少悲劇!


掙扎渴盼


男子為什麼殺人?先讓我們瞭解一下情況,但無論如何男子用這種極端的方式來處理問題真的是非常錯誤的,非常不可取的,結果只能是魚死網破,兩敗俱傷。

4月12日,江西男子徐某將訂婚近40天的未婚妻小霞殺害,男子與小霞相識一週便訂婚,花了40多萬的彩禮,20天以後小霞反悔,小霞的家人答應退回部分彩禮,因此便產生了矛盾,因為徐某堅持要麼娶她,要麼把錢全部退回來。

徐某是家裡的獨子,與小霞是通過媒人介紹的,40萬彩禮,其中25萬是銀行貸款或找親戚借的,徐某去女方家要錢,但小霞卻說沒有了。讓她爸媽給,她爸媽的回答也很奇葩,小霞的母親說要錢沒有,要的話把女孩帶走。

最後離男方要求退還的錢還差8萬,結果就發生瞭如題這種悲劇。

接下來我們整理一下思緒,兩個人通過媒人認識,一週之後兩人訂婚,彩禮錢40萬,20天以後女孩回孃家一去不返,男方提出要麼結婚,要麼把錢全部退回,女孩說沒有讓他向父母要,父母卻說要錢沒有,要麼把女孩接走,最後退錢卻差8萬,短短的20天時間8萬塊錢去哪裡了,給媒人也不過幾千元,於是男子選擇殺害女孩。

這種伎倆似曾相識,是不是像是一個套,一個騙局,一場陰謀,我覺得應該詳細調查女孩和她父母的關係以及媒人的具體情況,因為如果是騙子,應該不會是第1次還會有其他的受害者。

那麼遇到這樣的事該怎麼辦?最正確的方式應該是選擇報警,因為騙子騙人會把所有可能發生的事都考慮進去,使受騙者無從下手,明知是騙子卻又無能為力,天下最可惡的就是這種騙子,騙的人身敗名裂,騙的人家破人亡。

最後徐某打電話投案,案件仍在偵辦之中。


相識一個星期就訂婚,兩個人都互相不瞭解,哪裡來的感情?明顯是為了彩禮錢,錢到手就想辦法反悔而又不想退錢,因此,對那些很想結婚的男子一定要提高警惕,結婚是建立在感情的基礎之上,而不是金錢的基礎之上,靠金錢買來的婚姻不會長久。

即使不是騙局,女孩的父母因為8萬塊錢就將女兒陷入危險之中,這樣的父母真令人譴責。


鄉村小二哥


這女的和女的父母真是愛財不要命,女方你要40萬彩禮錢,男方為滿足你借高利貸及向親戚朋友借,錢你女方拿到手了,再來悔婚,目的不就是騙錢的嗎?由於女的原因就應該全部退款給男方而不是留一部分在手裡,女人你想好了,那40萬有高利貸和親戚的錢你敢留一部分在手中?不是找死是幹嘛?真是要錢不要命命。其實女方要彩禮錢是應該要,但要看家庭情況,而這個男孩家裡的情況,女的敢開口要天價,就是你不悔婚嫁過去了,能幸福嗎?那不每天都在還債,就是高利貸我怕你們一輩子都還不完喲。其實是婚姻是兩人的事,如果女方是奔著過日子的,不會開天價彩禮的,而是量力而行的。男孩做出這種事來,可以理解,在判男方罪行時,女方的父母也有不可逃避的責任,要讓她們坐上三年牢房。是因他們的貪女兒悔婚的彩禮錢,才導致女兒的死,如果父母把錢全部退出,女兒也不會死。女方活該,死了也好,免得騙下一家。


豹嬋716


個人沒有看到此新聞的全部過程,只是覺得這件事情發生的有點荒唐。

其一,男方可以索回彩禮,但是並不是所有花費在戀愛和結婚前的金錢和財物都可以被順理成章地認定為彩禮這是一個錯誤的看法。即使通過法律程序追索彩禮,人民法院也不會支持所有的花費都被視為彩禮,一旦男女雙方分手,女方就必須歸還?一般情況下,僅那些以結婚為目的而贈與女方的重要財物才會被視為彩禮!一般雙方戀愛期間互贈小禮物`請客吃飯等等是不會被認定為彩禮的。

其二,男方因為女方未全部返還彩禮,而且不允許女方延後給付,一時衝動之下殺死女方,實是一種愚蠢和魯莽!如果是女方蠻不講理,拒不歸還彩禮,尚可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途徑索回彩禮。何必以殺死對方的激進行為來表達訴求?他根本沒有想到這種惡行的結果是兩個家庭的支離破碎!並不是問題得以妥善解決。想來他的父母也不可能支持他的所做所為!悲劇往往來自衝昏頭腦的偏執觀念!有時候並不是魚死網破才能解決問題,相反是增加了問題!而承擔這一惡果的無疑是雙方父母!白髮人送黑髮人的痛苦絕不是普通人能想象出來的!真的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呀。我很難過,唯願這樣的人間悲劇不再發生!!!

另外,看到網友發的相關文章中提到是女方父母不願全額返還40萬彩禮!不禁補充兩句:對於女方父母的無知丶貪婪和愚蠢,我深感遺憾!!想必他們一輩子也原諒不了自己的所做所為。不屬於自己的錢財莫貪,否則就要付出代價!8萬塊錢葬送了女兒的生命,也只會讓他們餘生活在孤獨和自我譴責中!


用戶102705716761五福


這個新聞我大概瞭解。。

事情具體經過,我不瞭解。。我只想說一下自己的看法

觀點不針對任何人,勿噴。。謝謝

首先,越來越多的人講究高額彩禮,什麼萬紫千紅 幾斤幾兩 多少萬。。。帶來的直接後果是什麼,男方揹負鉅額債務,重新陷入貧困。

女方定親以後發現男方不合適,就應該主動退換40萬彩禮,發現父母拖延或少,就應該主動和父母講明白不退還或少退所承擔的法律後果,而不是一味拖延。。從而導致悲劇的發生。

40萬退回32萬?我想問一下女方父母,這8萬到底哪去了?短短時間少了8萬。。女方父母把這8萬變沒了嗎?。。不管您二老有啥想法,全部退還人家彩禮是必須的,與情與法都說不過去,不退還涉嫌詐騙。。要承擔法律後果的。

再說 男方一旦出現這種情況,首先冷靜,衝動是魔鬼。。衝動是魔鬼。。

找女方友好協商,這8萬彩禮為啥沒有退還。。協商不成直接報警,舉報二老涉嫌利用自己女兒進行婚姻詐騙。

再就是直接起訴至法院。。讓法院給你做主。。。。男方你想過沒,一時衝動導致女方被害,8萬要不回來,你自己還要承擔法律的懲罰。哎。。不值。。

這件事,從情發麵說,女方很無辜,是女方的父母直接導致女兒被害。如果女方父母直接無條件退回全部彩禮,我想也不會發生這樣的事。。

終歸一點,這件事又是高額彩禮惹得禍。。。我想問那些女兒出嫁,滿天要價高額彩禮的父母們,你們是嫁女兒還是賣女兒。。。。彩禮天價,超出男方的承受範圍,能換來女兒的幸福嗎?。。。。


SAS6626


在發表看法之前要確認一個事實:是男方直接把四十萬彩禮直接交給女方,還是這個四十萬是男方因為結婚而花掉的的所有費用,比如包括男方家裡的新房裝修,傢俱,男方衣服等。如果是前者,那麼婚姻不成立的話,女方就應該返還所有的錢給男方,如果女方用彩禮錢購買了首飾等,雙方應該協商退還。如果是後者,女方在事實上並沒有拿到那麼多,那麼裝修傢俱男方衣服等就不應該直接計算在彩禮當中,女方只需返還直接拿到的現金彩禮就行。目前看來,彩禮差八萬,如果是上面所述第二種情況,應該屬於正常範圍,男方殺害女方,不外乎結婚不成又背了一屁股債,惱羞成怒前途迷茫的情況下同歸於盡。如果是第一種情況,那麼確實有騙婚騙財禮的嫌疑,可以調查女方此類事情有無先例為證。不過,不管是哪種情況,發生殺人事件都是可悲的,索要高彩禮的父母無論從哪個角度看都不能說是為子女考慮,子女也要有獨立思想,生活是自己的,結婚後的家庭與父母家庭是兩個不同法律主體,不是一家人!!!羨慕廣東人吧,普遍彩禮一萬上下………………!!!


LA燈


男的是惡魔,妖怪,.40萬彩禮,還了32萬,還逼得非要8萬?你他媽跟女的同居了還要返回全部彩禮?按照新婚姻法,同居後彩禮不退。女方已退32萬,留8萬,女的還答應以後打工還,結果惡魔男鬼還不行,結果把女的殺了。男的是惡魔,應該砍他一百二十七刀,千刀萬剮,下油鍋。男人是惡魔,以後女的不要找對象。不找對象死不了。以後女的都不要找對象。!


我是一個風中的雲


斷章取義,我看了那個新聞,兩人才認識一週,訂婚後女的發現男的性格不好就反悔了,40萬是包括吃飯等其他花費的不全是彩禮,男的全讓女的退回來,女方答應了,但當時只把彩禮退了,剩8萬說出去打工掙錢還,男的不同意還是把女的殺了。提問就提問帶什麼節奏,雙方都有問題又不是女方一方面的事。


1hanxiaobanbudian1


殺一儆百!不殺不足以引起全國民眾的關注與重視,陳規陋習氾濫影響國家民族的長治久安,危及社會和諧,國家對此應該出臺法律規定,嚴厲懲治以婚姻高價彩禮詐騙的形為。如再有此類婚姻彩禮詐騙案件出現說明社會問題更加嚴重了!全國全民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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