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 警惕“免费体验”

兰州晚报讯 4月18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医疗器械“免费体验”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医疗器械不同于普通商品,有一定的适用范围、禁忌症和注意事项,如果使用不当会给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危害。如发现与此相关的违法违规现象,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据了解,免费体验方式经营医疗器械容易出现三大问题:(一)夸大疗效,误导消费者。利用老年人渴望健康的心理,专业知识缺乏的弱点,把只具有缓解疾病功效的说成治疗功能的,甚至宣称能“治百病”。(二)经营者往往没有医学专业背景和相关医学基础知识,不能正确指导患者使用,在操作上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三)以非医疗器械冒充医疗器械产品宣传治疗功效混淆视听,这些产品只是一些普通商品,不具有治疗功能。如果作为治疗疾病目的,不要购买这些商品,否则不但花了冤枉钱,还会贻误病情。

该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医疗器械使用都存在一定风险,请患者谨慎参加医疗器械的免费体验。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需要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需要取得《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无证经营属于违法行为。购买医疗器械要仔细查看《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产品注册相关信息,也可登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www.nmpa.gov.cn)相关栏目查询,核实产品信息和广告宣传真实性。此外,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不得有下列内容:含有“疗效最佳”“最高技术”“最先进”“最佳”等绝对化语言和标示的;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与其他企业产品的功效和安全性相比较的;含有“保险公司保险”“无效退款”等承诺性语言的;利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名义、形象作证明或者推荐的。最后,购买医疗器械产品,特别是销售价格高昂的产品,消费者应根据自身消费能力理性消费,并索取相关票据。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杜志超 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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